破壞山體歪理難成真理

坊會倡政府正確引導居民
03/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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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洲山步行徑沿途不時發現有被砍伐樹木的「殘肢」。(吳泳欣攝)

有樹木的樹皮整條遭人扯下,情景怵目驚心。 (吳泳欣攝)

青洲山大量竹子疑遭鍾伯砍斷,鍾伯辯稱:「竹子要適時砍伐,明年就會長得更好」云云。 (吳泳欣攝)

在青洲山上未經授權打造「健身休憩俱樂部」涉嫌觸犯「加重損毀罪」的本澳男子鍾伯,雖然昨日受訪時堅稱「為居民服務」,縱使被判有罪亦無怨無悔,但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前天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譴責鍾伯破壞青洲山體的行為,強調「清除雜草」不等於可以破壞山體植被,否則不僅僅是破壞自然環境,更會造成山體水土流失,危及山體的安全。張捷建議,當局應該向青洲附近居民說明,引導居民去認識和正確保護青洲山,不要遭歪理誤導。

據張捷了解,鍾伯在私自開闢青洲山用地期間,不僅剷除山體部分植被,又砍伐山上的竹子;另外,鍾伯攜帶自己的私人器材上山之餘,還將屬於市政署的綠色欄柵拔起搬到山上。至於坊會早前發現山上還有燒焦後的灰燼,鍾伯則向坊會否認曾經在山上生火。

雨季來臨恐山體滑坡

張捷(上圖)批評,鍾伯的行為已觸犯《文化遺產保護法》之餘,且未經青洲山業權人和政府同意,不只構成侵佔土地行為,而且還破壞了山體植被和生態環境,未來一旦雨季來臨,恐為山體帶來負面影響。

然而,記者採訪當日,從附近街坊的反映中發現,他們對於鍾伯的行為似不覺得有何不妥,認為他只是清理山上雜草,還建議在青洲山上設置涼亭。對此,張捷認為,其實不少街坊並不理解青洲山體的歷史背景和保育價值,甚至不知道青洲山在法律上並不屬於公眾空間。

跨部門處理 正確引導公眾

張捷強調「清除雜草」不等於可以開墾和破壞山體,「如果大家都覺得嗰啲係雜草、係冇用的樹木和竹子,咁係咪代表我哋可以將成個山頭嘅植被清晒呢?」縱使公眾對事件有自己的看法,但張捷認為,當局還是應該要向公眾說明,作出正確引導。

事實上,即使青洲山已受到了《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文化局有權在法律規定下監管山體,惟青洲山業權問題多年未釐清,政府即使有法維護,亦不能加以利用和發展。張捷指出,事件不能單靠局級部門處理,而是需要更高層次的官員作統籌,由司級部門相互合作,聯動文化局、工務局、市政署等局級部門開展青洲山的保護、保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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