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花屬瀕危物種 市民攜帶返澳

需預先申請准照
18/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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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火焰蘭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列明的物種,屬於「有滅種威脅須嚴格管制」的植物,攜入本澳需有證明書及准照。 (互聯網圖片)

經濟局聯同海關連日在關閘廣場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品,加強宣導本澳對包括蘭花在內的瀕危物種貿易之相關規定。 (海關/經濟局圖片)

經濟局與海關人員向駕車出境人士宣導相關規定。 (海關/經濟局圖片)

農曆新年將至,市民開始採購年貨過年,包括購買花卉作為家居裝飾及布置。經濟局及澳門海關提醒市民,攜帶被《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為瀕危物種花卉入境,可能觸犯法律,可被處罰款5,000至10萬元。

年花中不少人鍾愛蘭花,由於蘭花已被《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為瀕危物種,其進出口受第2/2017號法律所規範,因此經濟局聯同澳門海關於連日在關閘廣場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品,加大力度宣傳本澳對包括蘭花在內的瀕危物種貿易的相關規定,提醒在攜帶入境前需預先申請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

違法帶蘭花入境 最高罰10萬元

按上述法例規定,未領有證照攜帶蘭花入境本澳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至10萬元罰款。部分稀有品種如兜蘭(拖鞋蘭)、雲南火焰蘭等因被列為第一級別的瀕危物種,更被禁止進行商業貿易,違例者可被科處澳門幣20萬至50萬元罰金。海關將加強入境旅客及貨物的抽檢,打擊非法進口瀕危動植物種到本澳的活動。

此外,為確保各口岸人、車通關暢順,海關在農曆新年期間將增派人手疏導旅客,維持通關秩序及加強關檢工作。海關提醒,在澳門各口岸入境通道已設置紅綠通道通關系統,若旅客所攜物品受澳門現行法律管制,必須從紅色通道過關,同時主動向海關關員作出申報。

動植物進出口疑問 可電詢經濟局

經濟局呼籲業界及市民,在進出口或個人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應先了解有關物品是否屬所規管的瀕危物種或由其製成,並留意本澳及出口地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要求,以免違法受罰。若對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經濟局熱線8597 2238或8597 2636查詢;若發現違法進出口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電話28965001作出舉報。

雲南火焰蘭(Renanthera imschootiana Rolfe)

隸屬於蘭科,屬國家一級保護植物,被稱為「植物中的熊貓」,生於海拔500米以下的河谷林中樹幹上,分布於中國雲南南部和越南。

此花可人工栽培,具有較高的園藝價值。滎陽市科學技術協會網站文獻介紹,雲南火焰蘭一度消失近60年。據西南林業大學教授杜凡介紹,在上世紀50年代初,中國植物學專家在元江縣500米左右的乾熱河谷區域發現了國內唯一的火焰蘭,當時沒有具體介紹火焰蘭的生存環境、數量,隨後火焰蘭就悄然消失了60年。2015年4月23日,西南林業大學與元江縣林業局聯合開展林業資源調查中,在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意外發現三株疑似火焰蘭,經過三年觀察和論證,確定為極為珍貴的瀕危雲南火焰蘭。杜凡表示,野生火焰蘭分布於中國雲南元江和越南。火焰蘭的花呈鮮紅色,花序的長度大概在50到70公分,因為盛開的時候在很遠的地方就能看到,所以被稱為「火焰蘭」。而此次發現的火焰蘭分布在雲南地區,因此又被稱為「雲南火焰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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