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核數師擬統稱「會計師」

財政局:有助與其他國家交流
18/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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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有助與其他國家交流
財政局:有助與其他國家交流

(法案建議將註冊核數師和註冊會計師合併統稱為會計師,並將會計師區分「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以符合國際慣例。

行政會完成討論《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律草案,法案建議將註冊核數師和註冊會計師合併統稱為會計師,並將會計師區分「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以符合國際慣例。此外,法案明確訂定會計師的權利、義務及執業道德守則。財政局局長容光亮重申,上述兩者名稱的更改,是為了統一其工作範疇,以便日後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交流。

發言人梁慶庭今日(18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作介紹,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出席講解。法案中建議設立會計師註冊委員會,同時訂定會計師註冊制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參加會計師考試,考試合格且擁有兩年委員會認可的全職相關工作經驗,則可註冊成為具專業資格的會計師。至於申請執業准照方面,申請人須為已註冊的會計師,且在會計師事務所擁有至少兩年的全職並主要涉及審計的工作經驗等,方可申請執業准照。

同時法案建議制定出過渡規定,如法案生效前已註冊的核數師或會計師,將自動註冊為會計師,並獲發相關註冊證書;法案生效前已註冊的核數公司,如符合法案的規定,則自動註冊為會計師事務所;法案生效前已註冊的會計公司,如符合法案的規定,可繼續為客戶提供會計理帳、會計諮詢、稅務申報、稅務諮詢等服務。

法案亦調升處罰規則。會計師實施違紀行為,可被科處書面警告或撤銷註冊;執業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實施違紀行為,可被科處書面警告、澳門幣五千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中止執業一年至三年、撤銷註冊或執業准照。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現時登記的註冊核數師有119名、核數公司有14間;註冊會計師188名;會計公司則有3間。

(編輯:孫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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