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良:審批資助公開透明

依法辦事是澳基會工作前提
11/05/2016
20681
收藏
分享
依法辦事是澳基會工作前提

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校園建設經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後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重申,澳基會審批每個申請都一定堅持依法辦事,希望市民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後,能夠理性看待資助暨大一事。他坦言,澳基會工作範圍廣泛,工作中難免出現不完善地方,會方定當總結是次經驗教訓,令未來工作做得更好。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昨日接受本報專訪,強調資助暨南大學的審批過程完全是依法辦事。(林少洪攝)

澳基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昨日行程滿滿,上午出席完「澳門講場」,下午便接受本報專訪,可能由於連續數小時不停講話,採訪時他聲線已略顯沙啞,但依然有問必答。被問及有意見認為澳基會應增加透明度,例如可否一收到大額資助申請就即時公布?吳志良回應稱,無論大額、細額都無法做到事先公布,因為不是所有申請都能審批通過,而且如果每個申請的每項審批環節都完全公開討論的話,既涉及行政效率問題,亦更容易引發分歧,所以基金會一般只公布最終審判結果。

吳志良補充指,其實上述建議早已有人提出,甚至有意見希望審批過程要諮詢市民,或者大額撥款要經過立法會審議,如果日後法律要作出如此改變,澳基會一定會遵守,因為依法辦事是澳基會工作的前提。

澳基會對暨大是資助非捐助

暨大多年來為澳門培養大量人才,但每年赴台升學的澳門學生亦不少,對於澳基會捐助港台大學的標準,吳志良特別強調,澳基會對暨大校園建設所提供的是資助,並非捐助,兩者有很大不同,因為捐助是我方主動捐款,但資助是對方先提出申請,我方經過評估再審批。

吳志良指出,台灣方面的大學若想獲得澳基會的資助,首先要提出申請;其次台澳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部分,澳門與台灣的合作關係要遵守兩岸關係的指引,因為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而且澳基會是公共基金會,並非私人基金會,但澳基會鼓勵、支持澳門與台灣進行民間及學術交流。

資助款項不存在延期問題

被問及獲資助的暨大宿舍樓落成後,港澳學生入住是否有優惠?吳志良稱,具體細節尚在商討中,但澳基會通常會要求資助項目對本澳市民提供一定優惠。至於宿舍樓落成後是否只提供給港澳學生入住?吳志良指,當中涉及暨大校務管理問題,相信校方有辦法解決,澳基會正與校方商討,有消息會即時公布。

對於有聲音要求延期支付資助款項,吳志良指出,並不存在延期與否的問題,首先資助款項現時並未支付,其次獲資助項目要完成整個執行細節的協議文本,並審核通過後,澳基會才會支付款項,換言之,相關款項是按工程進度來支付。

吳志良總結稱,是次資助暨大校園建設事件其實亦是一個契機,讓市民了解澳基會審批資助項目的整個過程,希望市民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後,能明白澳基會無意隱瞞,亦無需隱瞞任何東西。他強調,澳門是自由社會,他尊重每個人每個團體的述求,但希望大家要從整體長遠利益出發。

暨大項目符合三大評估標準

談及澳基會對資助項目的審批標準,吳志良介紹,主要包括社會效益、合理性及可行性三個方面,以是次暨大的申請為例,首先其社會效益非常清晰,不僅有助澳門培養很多人才,還惠及澳門市民及社會長遠利益。合理性方面,暨大項目每平方米的建築成本都屬合理範圍,而且澳基會只資助部分款項。至於可行性,暨大接受資助亦需遵守專款專用原則,澳基會相信暨大有能力完成項目的建設,所以行政委員會作出今年和明年各資助5,000萬人民幣的建議,並於上月中得到信託委員會審議通過。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