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49歲本澳吳姓男子,對本澳買家及地產公司發展商進行連續巨額詐騙行為。)
(司警發言人陳煥文表示,疑犯所屬的澳門地產公司因為並未收到內地地產商的68萬佣金,地產公司追查下才揭發事件。)
(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案及偽造文件兩項罪名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
案發在2014年,本澳某買家準備購入內地價值共7,000萬元11個單位,涉案的49歲本澳吳姓男子對買家訛稱,只要多繳付344萬港元「服務費」予公司便可穩獲購買權。疑犯就利用公司蓋章偽造「服務費」合同,344萬就成功到手 ,最後那筆7,000萬交易成交,公司就支付其60萬人民幣佣金。
疑犯後來又以公司名義,向內地發展商收取本屬公司的68萬人民幣佣金,合共128萬元人民幣順利到手。
司警發言人陳煥文表示,疑犯所屬的澳門地產公司於2018年3月,因為並未收到內地地產商的68萬佣金,地產公司追查下才揭發事件。
司警於4月2日拘捕疑犯,他承認犯案,但贓款下落卻拒絕交待。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案及偽造文件兩項罪名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
(編輯:賴蘇武 孫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