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工務局清拆令「闊佬懶理」

拆遷組清拆三間僭建天台屋
20/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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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組清拆三間僭建天台屋
拆遷組清拆三間僭建天台屋

「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日前清拆位於花王堂斜巷/沙欄仔斜路的天台僭建物。 (工務局圖片)

大炮台街的僭建物為兩間相連天台屋,並有獨立內樓梯通往五樓單位。 (工務局圖片)

「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早前先後採取兩次清拆僭建物行動,分別拆除位於大炮台街及位於花王堂斜巷一大廈合共三間天台屋。政府重申,會持續處理僭建物,同時提醒購買樓宇人士,樓宇如有僭建物,必須在購買前要求原業主清拆,否則新業主需要承擔相關責任。

位於大堂區大炮台街的僭建物為兩間相連天台屋,由磚牆、玻璃窗及金屬頂蓋等組成,並有獨立內樓梯通往五樓單位,其中一間天台屋為兩層僭建物。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前接獲投訴,指上址進行翻新工程,隨後開立卷宗跟進及發出禁止工程令。另一間被清拆的天台屋位於花王堂斜巷/沙欄仔斜路的一座低層樓宇上,局方接獲投訴後發現僭建物同樣被翻新,已要求兩宗個案違法人自行清拆僭建物及將天台還原。

然而,當局經過相關預審及聽證,並且自願清拆期限亦已屆滿,但發現兩宗個案僭建物仍然存在,故拆遷組早前先後採取清拆行動。

其中,一個個案在跟進處理期間由新業主購入存有僭建物的單位。為此,政府提醒有意購買不動產人士,應主動要求原業主出示物業登記資料,或提供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已核准圖則,以核實現場單位狀況;如發現有僭建物,應要求原業主完成清拆,否則新業權人將被視為僭建物的擁有人或使用人,並且必須承擔清拆責任及相關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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