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擬賦消委會「查價權」

商家不得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答
09/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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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得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答
商家不得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答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消保法》法案。 (袁金秀攝)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稱,消委會將被賦予更大權限,對民生必需品價格的形成進行更深入調查。 (袁金秀攝)

過去多年社會一直質疑石油氣價格不合理,進口價下降,但零售價上升,加快減慢,在2017年11月24日立法會辯論2018年度施政政策經財司領域上,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經濟局一直有追蹤進口價及零售價,曾去信石油代理商要求索取價格形成機制,及後收到律師信,代理商要求局方提出索取資料的憑據。梁維特認為要掌握石油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判斷進口價和零售價價差是否合理,需要研究在消費者保護法律中加入相關內容。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一常會)昨(8)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法案建議賦予消費者委員會權力,日後可直接向生產至零售等各環節經營者收集價格資訊,以調查及研究價格形成機制;商家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倘經營者不配合可被罰款。法律生效後相信有助解決政府收集價格資訊困難問題。

消委會查價遭拒 收律師信

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稱,社會一直關注民生必需品包括豬肉、石油產品等的價格是如何產生,但消委會並無權限收集有關資訊,過往向企業索取價格數據時更曾收到律師信,新法將會增加消委會在這方面的權力,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法案建議,若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價格存在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消委會有權收集最新、客觀及完整的資訊,以便研究及調查該價格形成的原因;除了經營者外,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及其他參與生產或經營環節的服務提供者,亦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同時,有關單位不得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履行義務。

新法有助了解價格形成原因

何潤生稱,本澳部分民生必需品出現壟斷情況,例如「點解石油產品加快減慢?豬肉進口時價格相對平穩,點解到咗零售價就高於鄰近地區?」他相信新法生效後,消委會將來有權限對有關價格的形成進行更深入調查,從源頭得知價格形成的原因。

至於何為商業秘密,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稱,商業秘密是指價格形成的秘密,包括人力、租金、銷售和定價等,知悉有關資料的人士只有相關範疇的公務員。一常會認為,消委會掌握相關資訊,可增加價格形成的透明度,有助社會釋除對壟斷性產品價格的疑慮。被問到日後發現有關產品價格形成有問題有否罰則,何潤生稱,會與政府再討論。

另外,法案亦建議未來消委會的執行和諮詢功能將分離,消委會將下設諮詢委員會,消委會在收集相關資訊前,要聽取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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