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之本 兩制之利

貫徹落實 《基本法》保發展 保繁榮
13/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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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澳門特區成立20周年系列專題—— 一國兩制 成功實踐

澳門回歸20年來,能夠繁榮穩定的發展壯大,離不開《 基本法 》的「 定海神針 」作用。 (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崔世安(左一)一行參觀澳門第一屆《 國家安全教育展 》。(治安警察局圖片)

澳門《 基本法 》頒布25周年,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原澳門《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委員及原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聚會並合影留念。 (特首辦圖片)

澳門特區根據《 基本法 》訂立《 維護國家安全法 》,並教育市民國家安全重要性,圖為小學生參觀《 國家安全教育展 》。 (互聯網圖片)

特區政府不斷加強《 憲法 》和《 基本法 》的宣傳教育,讓市民了解《 基本法 》。(資料圖片)

法務局與街坊總會聯合舉辦認識國家憲法講座,讓居民了解國家《 憲法 》和澳門《 基本法 》。 (法務局圖片)

國家主席習近平 (右) 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 (左) 親切握手。

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新聞局圖片)

中國提出以「 一國兩制 」方針收回香港、澳門,以解決英葡於歷史遺留下來的殖民地問題,進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於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 中葡聯合聲明 》,宣布中國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從而圓滿解決了這一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澳門回歸後實行「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政策, 澳門《 基本法 》的制定是「 一國兩制 」偉大構想的具體化和法律化表現,是貫徹實施「 一國兩制 」的關鍵所在,亦是澳門繼續向前發展的根本保證。澳門回歸20年來,能夠繁榮穩定的發展壯大,離不開《 基本法 》的「 定海神針 」作用。

一切始於 1988年 4月 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起草委員會內部下設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五個專題小組,分工負責起草工作。

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歷時四年多,於 1993年 3月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三個附件,由當時國家主席江澤民同日發布主席令,予以公布。澳門《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不僅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也適用於全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以及全國人民;《基本法》公布後,亦得到了澳門各界人士的擁護和支持。

澳門面積雖然不大,但在區域協作和國家整體發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今年 2月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更將澳門納為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之一,與香港、廣州、深圳並列成為區域發展核心引擎。澳門以「一個中心、一個平台、一個基地」的發展定位也被明確列入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成為指導方針,這是「一國兩制」給予本澳獨特而重要的優勢。

政制發展確保繁榮穩定

澳門回歸祖國後,通過《基本法》確立了特別行政區制度,「一國兩制」從科學構想變成現實,在「一國兩制」下,中央依法行使全面管治權,並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權。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到《憲法》、《基本法》以及澳門本地法律的充分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真正實現了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除第一任行政長官和第一屆立法會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產生外,已順利進行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和五屆立法會選舉。在實現「澳人治澳」過程中,澳門特區形成了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在行政長官統領下,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分工負責,行政、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

落實《 基本法 》配套立法

澳門自回歸祖國開始,就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保持特區長期繁榮穩定有機結合,作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核心工作。2009年 2月,根據澳門《基本法》第 23條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在立法會獲得通過,讓國家安全在澳門有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澳門特區政府又不斷加強《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國情等的宣傳教育,配合國家及本地相關立法,推進國旗、國徽和國歌的教育工作,升掛國旗活動已在全澳學校實現全覆蓋;2019年月,因應《國歌法》出台,立法會通過相關法案,對原有法律進行修改,讓國旗、國徽和國歌的權威更加深入人心。而候任的新一屆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賀一誠亦曾表示,新一屆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落實《基本法》,讓「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 一國兩制 」澳可參與國際事務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日前總結澳門回歸 20年對外法律事務成績時,表示回歸 20年來,在中央政府的指導和支持下,澳門依照澳門《基本法》處理對外法律事務,取得了重要成績,適用多邊條約數量屢創新高。在澳門回歸的過渡期間,中葡兩國就多邊條約適用澳門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磋商。澳門回歸時,共適用了 158項多邊條約;澳門回歸至今,適用澳門的條約已經超過項,涉及外交國防、人權、民航、知識產權等 17個領域。透過適用這些條約,澳門參與相關多邊國際事務的權利得到制度性保障。

根據澳門《 基本法 》的規定,澳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等領域以「 中國澳門 」名義,單獨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回歸以來,特區為拓展對外合作關係,在上述領域簽署了 110多個雙邊合作協議。

從旁觀者轉變為貢獻者

在「 一國兩制 」下,《 基本法 》保障下,澳門特區深度參與各領域國際會議。回歸前,由於多方面的原因,澳門參與國際會議的機會很少。回歸後,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據《 基本法 》和「 一國兩制 」,特區廣泛參與國際經貿、金融、稅務、旅遊、打擊犯罪、反洗錢、國際司法等各領域的國際會議,不但拓寬了特區的國際視野,也提升了國際知名度和特區人員參與國際事務的能力。例如,今年 10月,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APG)正式發布報告,澳門成為全球首個反清洗黑錢國際標準法律技術合規的會員。此外,一些國際會議在澳門成功召開,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等國際組織還在澳門落戶。20年來,澳門特區從制定國際規則的旁觀者轉變為積極參與者和貢獻者。

積極構建特區涉外法律制度體系。回歸前,澳門在涉外領域少有專門立法。回歸後,特區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從實際需要出發,制定了多個法律法規。

習近平:「一國兩制」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

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9月11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新當選並獲中央政府任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時表示,今年是澳門回歸祖國20周年。20年來,在何厚鏵、崔世安兩位行政長官帶領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 一國兩制 」方針,堅定維護《 憲法 》和《 基本法 》權威,傳承愛國愛澳的核心價值觀,促進澳門經濟快速增長、民生持續改善、社會穩定和諧,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門特色的「 一國兩制 」成功實踐。事實證明,「 一國兩制 」是完全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的!

習近平希望賀一誠胸懷大局、站高望遠,準確把握澳門實際情況和國家發展戰略需要,團結帶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新一屆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協同奮進,變革創新,認真謀劃澳門的長遠發展,續寫「 一國兩制 」成功實踐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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