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按澳警要求拒絕來澳人士登船

黃少澤:做法依法根據組織法規定
26/12/2019
29583
收藏
分享
黃少澤:做法依法根據組織法規定
黃少澤:做法依法根據組織法規定

早前船公司噴射飛航按澳門警方要求執行拒絕來澳人士登船。

就早前船公司噴射飛航按澳門警方要求執行拒絕來澳人士登船,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26)日回應表示,證實有人在網上展示的公函為治安警察局發出;又指治安警察局已就事件發出新聞稿清楚說明,有關做法是根據治安警察局組織法所規定內容。

黃少澤稱,他不對具體個案作出評論,只表示按法律一般原則,如果警方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權力要求公司或機構執行相關行為時,若該公司不執行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責任可以是刑事、行政或民事,這就是法律的一般原則。傳媒再問到澳門警方為何可要求香港船公司執行,做法是否合法。黃少澤回應指,以坐飛機為例,若有國家不容許某一人入境,航空公司有義務不讓其上機,道理是一樣的。

另外,《網絡安全法》於日前正式生效,黃少澤表示,其實《網安法》的主要考慮是預防社會關鍵基礎設施受網絡攻擊,是為了整體社會的網絡安全而訂定的法律。他強調,若沒有網絡安全,便沒有社會安全穩定,目前的網絡世界是決定了現實世界的很多東西;他又指,其實澳門所面臨的風險與全世界其他國家地區是一樣的,現時網絡隨時都會遭受一些攻擊,因此當局便要做足安全措施使社會變得更安全。(編輯:陳宇東)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