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文遺緩衝區內不動產2,886個

議員冀查屋紙列明須詢問行使優先權
06/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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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冀查屋紙列明須詢問行使優先權
議員冀查屋紙列明須詢問行使優先權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指,過往緩衝區的樓宇買賣,因政府可能需要行使優先權的關係,有關問題過往一直較為擾民。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日跟進《文化遺產保護法》實施情況,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指,過往緩衝區的樓宇買賣,因政府可能需要行使優先權的關係,有關問題過往一直較為擾民。而去年(2019)在物業登記局,文遺緩衝區內的不動產共有2,886個。他指,有關登記讓市民清晰緩衝區內的單位,在登記局發出的「物業登記書面報告」(俗稱查屋紙)中亦有清楚列明附注。

有議員關心,現時位於緩衝區內的場所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優先權文件,如當局認為某個單位有價值並希望購買,但業主未必知悉有關情況,建議當局應在查屋紙的附注內標明「須詢問政府是否行使優先權」。施家倫強調,每次買賣也要重新詢問政府是否行使優先權。

他補充,2019年至今,共有64宗個案詢問不動產是否身處緩衝區,以及政府是否需要行使優先權。當中具建築藝術價值1宗、建築群內不動產13宗,場所50個(位於山體和公園等),但暫時未有行使優先權個案;另外政府有14宗個案需要諮詢文遺會意見。

去年文化局從三方面優化有關工作,包括將緩衝區的資料上載到網絡讓市民查閱,並在網上設置申請表讓市民查詢相關問題;而當局就需要詢問文遺會意見的樓宇作批次處理,以加快流程;此外,當局去年曾與律師和公證員開會,讓業界了解在文遺緩衝區內的樓宇的附注。(編輯:梁啟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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