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今早開始登記

市民可交予他人使用 遺失將不獲補發
18/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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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電子消費卡今(18)早9時開始接受登記,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亦探討消費卡應用的問題。經濟局局長戴建業、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及澳門通副總經理黃錦汶出席節目。而消費卡9時開始登記後,到9時30分已經有四萬多人登記,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集中在首日內登記。

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表示,原則上登記系統每小時能做到25萬人登記,但他指出,今日未到9時登記已經出現「大塞車」情況,所以呼籲市民勿集中在一日登記,因消費卡登記有20日時間。而問到會否有市民覺得早些登記會早些拿到錢?劉奇峰坦言都會有市民覺得有這個可能,指就算有市民最先登記最先取得,消費卡的使用期都是由5月1日開始。劉奇峰亦表示,如果太多人登記,系統會自動作出分流,會出現「網絡極度繁忙,請稍後再試」的畫面。

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指出,現時已協調34間長者及康復院舍,亦協調了七隊家居照護隊,幫助長者及殘疾人士登記及取卡。李又指出,如果社區上有長者及殘疾人士需要協助,可聯絡29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作出跟進。

對於有多名聽眾問到能否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消費卡。戴建業指出,消費卡的原意是讓資金流入商戶,因此使用權由登記人支配,可以交給信任的人使用。但他強調,領取消費卡時需要出示身分證正本及代領聲明書。另外,由於消費卡上沒有列明個人資料,一旦遺失將不能補發。

而有中小企商戶擔心消費卡交易費如何退還。黃錦汶表示,消費卡會有自動退還的措施,自動將交易費退回到中小企平日交易的收款帳戶;澳門通亦會限制部分商戶不能使用消費卡。(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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