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明起分批派發

水電費豁免或補貼已陸續實施
31/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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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現金分享發放安排時間表。

本年度現金分享自動轉賬時間表。

財政局表示,因應疫情對本澳經濟民生造成影響,對「2020年度現金分享計劃」作出特別安排。從明(1)日起至6月19日,分批向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澳門元10,000元及澳門元6,000元。

其中,敬老金受益人首先經自動轉帳收取,劃線支票於 4月14日起分10周寄出,最遲寄出日期為6月19日;未登記自動轉帳收取退稅金的公務員連同 4月份薪酬收取。居民若在應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計10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按開始接受重發支票申請日期,於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親臨以下地點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查詢及重發。

另外,為加強對居民及商戶的支援,推出水電費豁免及補貼措施已於3月份實施,居民及商戶的水電費用開支,已陸續獲得減免。居民方面,免繳住宅用戶3個月水電費。水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本年3至4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電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

至於中小企,推出「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設定金額上限,為期3個月。水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7至8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補貼上限為每戶每月澳門元3,000元。電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電費補貼上限則為每戶每月澳門元10,000元。有關措施不適用於娛樂場、三星或以上酒店場所,以及政府部門的水電合約。(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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