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動】《經屋法》擬收回調升25歲申請年齡建議

家團申請人維持18歲 個人23歲
03/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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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買賣價格會參考以往政府公屋等工程,實用面積每平方米48,000元,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4,000元。

何潤生(左)指,文本修改後家團申請人只需年滿18歲,個人申請人則改為年滿23歲。至於會否進一步下調個人至18歲?他指:「咩都有可能嘅。」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3)日上午分析及討論《經濟房屋法》,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

會後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見傳媒表示,會議主要就3月30日的修改文本作出審議,其中原本提案中家團及個人申請人代表由現行法律規定的18歲擬修訂為年滿25歲,而今次修訂文本則再次在年齡上作出改動,家團與個人申請人在年齡上區分,家團申請人只需年滿18歲,個人申請人則改為年滿23歲。至於會否進一步下調個人至18歲?「咩都有可能嘅。」

何潤生又指,文本列明未來經屋不可轉讓,但有兩種例外情況,其中在簽訂買賣公證書起未滿六年,如有合理理由可申請解除;如滿六年則可出售予房屋局,賣出價與買入價基本相同,但會減除還原樓宇原本設計所需的費用,「例如單位改裝咗三房變兩房,或者拆咗廁所,改回原狀都要計錢,淨係翻新就唔會計價。」

至於出售價格方面,則會參考以往政府公屋等工程,實用面積每平方米48,000元,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4,000元,實價會按個別樓宇作出變化。(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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