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承諾四年可安排上樓

《新社屋法》今年8月生效
1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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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屋法》今年8月生效
《新社屋法》今年8月生效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中)、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右)、研究廳廳長任利凌(左)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李小五攝)

《新社屋法》將於今年8月20日生效,與現有制度最大區別是申請將恆常化。(阮漢賢攝)

俗稱《新社屋法》的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今年8月20日生效,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昨(11)日應邀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表示,《新社屋法》與現有制度最大區別是申請恆常性,政府有決心解決經濟薄弱家庭的居住問題,有信心可在指定時間上樓,希望由現在的四年半加快至四年。

山禮度表示,「今年我覺得我們仲可以做好啲,但呢樣要一步步嚟,起樓都要時間啦」,最緊要房屋局能承諾在限定時間讓有需要家庭可以上樓,以及每一日都可以申請,不需要等當局「開隊」。關於相關網上申請平台籌建,山禮度表示,現時局方要配合政府電子政務政策,統一申請平台已經準備,令到更加便民。

山禮度又提醒已入住社屋的住戶需要注意,住戶應盡相關義務,他舉例有需要內地親友照顧的住戶需申請臨時逗留,將來會也延續這個制度。他介紹未來會分兩組工作,一是照顧,二是親屬逗留,現時正制定補充法規,完成後會向公眾公布。

山禮度又指,由2011年起,至今十年當局已經免除約90%租戶租金,今年會加大力度翻新單位,希望申請家庭能盡快上樓。而2017年期的社屋申請已經審批約一半,合資格住戶已經安排上樓。

房屋局官網顯示,截止4月29日,可分配社屋單位僅得217個,當中一房廳為143個,兩房廳為30個,三房或四房廳為30個。

目前可分配社屋單位217個

目前維修、翻新社屋單位則有1,129個,當中一房廳有390個,兩房廳有621個,三房或四房廳有118個。在建中的單位2,868個,包括台山中街、望廈社屋第二期及發電廠原用地,當中台山社屋預計2021年底建成、望廈社屋則預計2021年第一季建成。

另外,截至3月31日,本澳社屋租戶有12,477戶,今年首三個月,有25個超收入租戶已退回租賃單位,去年同期則有73個。

社屋租戶家團結構方面,一至二人家團有7,718戶,三至四人家團有4,015戶,五至六人家團有665戶,七人或以上有43戶。有193個一人家團於2013年或之前因一房供應單位不足,同意合租一個兩房廳單位。

房屋局制定社屋退場機制過去五年例外申請僅70宗被批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研究廳廳長任利凌昨早應邀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市民探討社會房屋制度。有居民關注社屋退場機制,山禮度表示,若超過收入上限一倍,當局會與承租人訂定一份短期合同,若合同期內仍超過上限,就需要離開。而短期合同的時長則正在制定補充法規,山禮度透露指「時間不會很長,一年啦」。

任利凌詳細介紹指,因應收入超出上限情況,局方制定了相關方案,若合同期間超出上限,不超出一倍需支付雙倍租金;超出上限一倍則需要支付三倍租金,房屋局也會與承租人訂立短期可續約的《租賃合約》,短期合約內若承租人恢復正常收入情況,局方會與其重新訂定可續約的《租賃合約》。

陳華強補充,目前有約90%租戶是免租,約10%租戶是超出收入上限一倍,去年約200戶超出收入上限,退回房屋給局方循環再用。他續指,房屋局每年均有千幾次家訪巡查,強調住戶收入改變應在30日內向局方提出申報,局方因應情況更新合同或調整租金。

至於例外申請情況,陳華強表示,過去五年期間共有2,000至3,000個例外許可申請,房屋局僅批出70個申請,而今年度1月至4月,房屋局總共收到超過100宗例外許可申請個案,至今仍在審查未有批出。他解釋,例外許可申請是一個很特別個案,會直接「插隊」,所以局方一直很謹慎審批。他又呼籲,申請人要盡量多交資料,說明申請理由,不能單憑「一封信」或一個情況申請,局方亦會以逐個個案形式去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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