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郴州「大頭娃娃」事件

廣東發特醫食品如何選購提示
15/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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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特醫食品如何選購提示
廣東發特醫食品如何選購提示
廣東發特醫食品如何選購提示

獲得註冊批准的合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示例。(廣東省市監局網頁圖片)

容易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體飲品示例,當中包括日前被曝光的「倍氨敏」。(廣東省市監局網頁圖片)

近日,湖南郴州永興縣「大頭娃娃」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對此,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稱省市監局)昨(13)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如何正確選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簡稱特醫食品)」提示,提醒目前市場上有不少標識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營養粉」、「無乳糖營養配方粉」,並標稱適用於「過敏寶寶」或「無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種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體飲品,其實不屬於「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不能滿足特殊體質嬰幼兒生長發育的營養需求,不適合嬰幼兒特別是12個月齡以下的嬰兒食用。

省市監局表示,特醫食品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等人群對營養素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的配方食品。而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適用於0月齡至12月齡嬰兒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包括無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產/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母乳營養補充劑、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等7類。

另外,特醫食品必須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註冊批准,產品標籤應當標識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註冊號(格式為:國食注字TY +4位年號+4位順序號)、類別、適用人群、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等。獲得註冊批准的合法特醫食品,可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台通過產品名稱或註冊號查詢真偽。

省市監局再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特醫食品時要仔細查看產品標籤,不要輕信個別推銷人員將固體飲品當成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宣傳。如對所購買的特醫食品存疑,或發現假冒或虛假宣傳違法行為,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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