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公布本年度特配款項名單

首次獲配人士最高可獲17,000元
17/06/2020
28597
收藏
分享
首次獲配人士最高可獲17,000元
首次獲配人士最高可獲17,000元
首次獲配人士最高可獲17,000元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本年度共有377,747人被列入名單。(資料圖片)

在2019年已辦理自動提款登記的長者毋須再辦理提款申請,款項將於8月21日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賬戶。(資料圖片)

只要在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並於2020年1月1日仍然在生及在2019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的永久性居民,均可被列入本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資料圖片)

社會保障基金昨(16)日公布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77,747人被列入名單,159,114人不被列入名單,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自助服務機或到臨各服務點查詢名單。

符合以下三項要件的人士可被列入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一)在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二)於2020年1月1日仍然在生;(三)在2019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被列入名單人士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其個人賬戶可獲分配7,000澳門元;如為首次獲分配款項,將同時獲分配一次性鼓勵性基本款項10,000澳門元。

不列名單可提出聲明異議

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倘屬下列情況,可提出聲明異議,而提出獲得2020年度款項權利的時效為三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3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一)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二)住院;(三)住所在內地,且年滿65歲;(四)住所在內地,且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五)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六)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七)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八)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須經行政長官許可)。

聲明異議需盡早於今年7月底前填妥相關表格,連同證明文件交回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以及市政署轄下六個市民服務中心。

長者8月開始可提款

另外,提取款項工作今年將於8月開始。在2019年已辦理自動提款登記的長者,將於7月下旬收到通知,符合發放條件的長者毋須再辦理提款申請,款項將於8月21日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賬戶。而其他提款人士8月起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到臨各服務點辦理提款申請,款項最快於10月21日存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市民如有手續方面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