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促設立期限

提高社協討論效率
02/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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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協討論效率

不少與勞工有關的法例,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討論多年,仍未有結果,以社會保障基金勞資供款比例為例,在社協已討論三年多,仍未有結果,立法議員黃潔貞昨日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對社協討論的問題設立期限,提高討論效率,從而加快本澳修法及修制,盡快讓法規及制度回應社會及居民的需要。

立法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對社協討論的問題設立期限,提高討論效率。 (資料圖片)

黃潔貞指出,近年社會變化急速,很多法律及制度無法回應社情改變,急需修改。特別當涉及勞資權益時,更需要交由社協進行討論,讓勞資雙方取共識後,才能送交立法會進行立法。但不少交付社協討論的法規,往往需時甚久仍未取得共識,以至有關修法和改革工作停滯不前。

她舉例,如《非全職工作制度》法案、討論《勞動關係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之修訂等,由2013年起至今年,一直存在於社協每年工作計劃內。另外,關乎全澳居民退休保障的社保供款提升問題,同樣由2013年起在社協每年的工作計劃中,但至今會內勞資雙方一直未能達成共識。

黃潔貞批評,單是一個供款比例就需要社協討論多年時間,但仍未取得共識,反映社協在就問題難以達成共識時,可能會讓問題無限期拖延,令問題陷於膠著狀態,無法適時回應社會需求。她憂慮社協面對《勞動關係法》這類涉及更多勞資權益的問題時,需要用更長的時間作出討論,質疑社協未能有效發揮應有的協調作用,拖延社會政策的制訂工作。她質詢政府會否考慮對送交社協討論的問題設立期限,提高討論效率。

黃潔貞又反映,雖然特區政府設立了由政府、僱主團體和僱員團體三方代表組成的諮詢協調組織,以收窄勞資雙方的分歧,但多個進入社協討論的法規多年未能取得勞資雙方的共識,她質詢未來政府如何設法增加政府代表在社協中,收窄勞資分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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