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利弊逐步推廣電動車
31/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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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利弊逐步推廣電動車
權衡利弊逐步推廣電動車

政府近年來不遺餘力推動社會更多使用環保電動車輛,制定了《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安全技術指引》,計劃安裝的200個公共充電車位已有196個投入運作,初期實施免費充電,令電動車輛保有量逐年上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昨(30)日發出新聞稿,就私人停車位安裝用於電動車的充電機一事,「苦口婆心」地向公眾解說個中益處。

據能源辦指出,從充電方便程度和經濟效益方面考慮,市民應在私人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機,而且應在電網負荷較低的夜晚進行充電。此項政策背景是,隨著初期免費的公共充電位令到電動車數量增長後,公共充電將實施收費,而私人充電費用將會較低,而且對於電池使用壽命、提升電網效率都有益處。

截至今年6月30日,全澳共有電動車964輛,雖然與整體機動車保有量相比微不足道,但亦反映了公眾對於環保和新科技的接受程度日漸提高。現時電動車輛售價相對較高,但隨著技術進步以及生產規模擴大,加上稅費優惠,日後售價有望接近傳統燃油汽車。

另一邊廂,電動車的優點亦不可忽視,其沒有噪聲、沒有尾氣排放,有助改善本澳擁擠環境下的空氣質素和生活條件。而且近年的新型電動車輛多數都加入高科技駕駛輔助功能,可對車道偏離、行人碰撞等進行預警以至自動剎車,在本澳較為複雜的行車環境或有助減少整體意外數字。電動車的缺點續航里程較短,放在面積細小的澳門,似乎也不成問題。

話雖如此,電動車亦絕非有利無害。第一,與加油「立等即走」的燃油車相比,電動車最少需要數個小時進行充電,這就意味著充電車位需要遍布全澳各區,才能帶來實際使用意義,對於未來的配套設施建設要求極高。其二,以往外地曾發生不少電動車電池自燃意外,這也是公眾對於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車位有抵觸的原因之一。

政府相關部門在推廣電動車時,可考慮針對不同車型制訂安全指引或認證制度,或者在公務車輛、公交巴士等方面先作嘗試,讓社會接受程度逐步提高。雖然最終目的並非要完全取代燃油車,但若要發展智慧城市,環保節能的電動車是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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