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石塘山腳劃為居住區

起高樓?建別墅?學者籲政府講清楚
07/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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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規劃》草案中將疊石塘山腳地段劃為「居住區」。(《總體規劃》草案截圖)

2013年,有發展商計劃在疊石塘山腳下興建高33層的超高樓宇。(資料圖片)

有關地段(紅圈)雖被劃為居住區,但與不可都市化的疊石塘山緊密相連。(《總體規劃》草案截圖)

市規劃師林翊捷指出,政府應出面說明如何規有關地段的居住用途。(資料圖片)

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指出,有關地段不開挖山體,沒有太多可興建面積。(資料圖片)

疊石塘山腳下一幅5.39萬平方米的土地,多年來爭議不斷。如今被劃為居住區,是否興建高樓再次引發爭議。(力報攝影組攝)

疊石塘山腳地段陷入爭議多年,隨著廉政公署有關報告出爐,以及政府正式收回土地,一度暫告落幕。今年1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回覆議員質詢時曾表示,疊石塘山地段暫時沒有發展規劃,令關注路環保育的市民鬆了一口氣。

但是在上周四公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下稱《總體規劃》草案)中,有關地段卻被劃為「可居住區」,列入「可擴展居住空間」的範圍,意味著未來可能興建高層樓宇。社會質疑,走了私人開發商,卻迎來政府總規,難道疊石塘山真的逃不過被開發的命運?

路環被稱為澳門最後一片綠色淨土,其中海拔高度約170米的疊石塘山,一直是許多澳門人踏青的好去處。而保育城市之肺、只進行有限度開發,是社會各界的共識。在政府公布的《總體規劃》草案中,疊石塘山被列入環境保育地段,但疊石塘山腳一塊面積約50,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卻被劃為居住區,意味著未來可能用於興建居民樓。

城市規劃師林翊捷前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疊石塘山腳下地塊是在不可都市化區域的邊緣,是一塊近五公頃土地,澳門很少有那麼大的一塊土地被劃作可居住區。

開發強度多大?是否破壞山體?

林翊捷指出,今次政府提出該地段為可居住區,但居住區概念很寛,「起30層又得,起十層都得」,到底要如何發展,目前還不清楚,從草案中看不到太詳細的事物,大家擔心寫了「居住區」後,開發強度有多大?如果發展又會否破壞山體?因為從地形圖上看,在保存現有山體的基礎下,可用的平面土地面積佔比並不多。他認為政府應出面說明究竟想如何做,如何規劃有關地段的居住用途。

林翊捷表示,根據《城規法》第32條,土地用途可分為多個類別,且根據條文第三款「訂定土地使用的次類別」,可以詳細訂定土地的使用等等。

土地收歸國有改由政府開發?

事實上,有關地段一直都是處於可以開發的狀態。根據資料,路環疊石塘山項目原位處《路環村規劃》內,可興建兩、三層高的村屋。在2009年的行政指引規劃中,該地段靠近田畔街部分,樓宇最高許可高度為8.9米。但在工務局2011年發出的街線圖中,有關地段卻全部改劃為「白區」,可興建海拔高度100米的非工業樓宇。

當年勝鴻公司就根據這份街線圖,遞交工程草案計劃,計劃興建13幢高33層的超高樓,徹底引爆社會爭議。面對輿論的質疑,發展商蕭德雄在回應傳媒時說:「石排灣十個山都炸光來建公屋,是不是政府可以放火,庶民放火就不行?」2018年2月,廉政公署公布關於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的調查報告,指有關地段業權繼承存在冒充問題,且在測量地界及發出地籍圖的過程中,存在明顯的錯誤甚至欺詐的情況,有關土地應收歸國有。廉署還指,該地段靠近田畔街部分,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只能是8.9米。意味著不能興建超高樓。

不挖山體無法興建太多單位

去年9月,該幅面積約5.39萬平方米的土地正式被政府收回,但是少了私人開發商,卻改由政府來開發。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昨(6)日受訪時,就明確反對疊石塘山成為居住區。

陳俊明指出,以前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有部分山體被人挖走和修建,已是非常不合適,然而在《總體規劃》草案中,卻又規劃成居住區,直稱「現時將犯錯的事情繼續錯下去,一件錯事為何要一錯再錯」。

他續指,如要成為居住區,應要再挖走山體才可能,如不開挖山體,根據現時的面積無法興建許多單位,若是這樣,其實看不見這塊土地用做居住區的必要性。陳俊明認為,可以利用新城區發展用地和已回收的土地興建公屋,未必要選疊石塘山。該區域目前是建立臨時的行人過道和有少許綠化,方便市民從石排灣步行至路環市區,現時安排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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