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果還是江湖救急?

學者盼現金分享重定位
2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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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理事長 呂開顏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丁己(左)認為,應科學客觀評估現金分享的定位。(李燊攝)

市民王先生

市民蘇小姐

市民鄧先生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本澳,政府財政收入銳減,但依靠過往累積的財政儲備,明年仍將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不過,社會對發放方式就有不同意見,有學者認為應將現金分享制度化,並可考慮明年採消費卡及現金方式發放,令到現金分享計劃的效益最大化,提振消費信心。也有學者認為今年不應推出,指「政府不是超級英雄」,不能用派錢解決所有問題,現金分享最初是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應通過科學客觀方式評估現金分享計劃的定位。

特區政府在2008年首次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目的是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同時幫助市民度過2008年金融危機的衝擊。有關措施隨後年年持續,金額也由一開始的5,000元增至目前的10,000元。不過,有關措施是由特首每年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議,並非制度性的措施,其定位也一直模糊不清。假如是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分紅」,那麼派發與否應隨著賭收變化?又假如是一項恆常性的社會福利措施,那麼是否應該寫入法律制度,訂定明確的派發標準及方式,更加制度化規範?

呂開顏:應思考如何提振內需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探討現金分享議題,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理事長呂開顏及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丁己出席。呂開顏在節目中指出,現金分享計劃實施逾十年,社會上一直有意見要將現金分享制度化,他認為明年發放方式可採用消費卡及現金發放,至於比例有待商榷。他又指出,過去以現金發放令儲蓄性需求增大,未必流入市場,若要幫助本澳經濟,應思考如何提振內需,若能夠讓一部分現金流入本澳市場,效用可達到最大化,提振消費信心。

至於是否對發放對象設定標準,如訂立183日居澳門檻?呂開顏指出,2008年推出當時目的也是希望促進經濟,到今日都是希望能夠幫助本澳企業和增進消費信心,投放的資源愈多愈好,是否提升領取門檻,可在未來推進制度化時考慮,今年是比較困難的時期,他建議以較低門檻推進。

政府不能用派錢解決所有問題

劉丁己則指出,現金分享最初是與居民分享澳門經濟發展的成果,「澳門今年都冇賺咩錢,憑咩要求政府現金分享」,指大家現時將「經濟成果」、「江湖救急」以及「社會福利」三件事混在現金分享裡面一齊討論,「政府唔係超級英雄,冇可能叫佢用現金分享解決所有問題」,他提出,應通過科學客觀評估,重新定位現金分享計劃的目的,認為若只是與居民分享經濟成果,今年不應推出。

此外,他又表示,理解市民的困難,自己亦希望有現金分享,「多啲仲好」,重申市民要對政府有信心,但也要有同理心。

市民:現金分享幫助大

聽眾黃女士表示,現金分享對基層幫助很大,需要交租或更換傢俬電器。亦有不少市民認為不應發放給旅居海外的持居民身分證人士,市民黃先生表示,若論貢獻,居住在澳的居民貢獻更大,尤其上了年紀的,應將相關公帑用在他們身上,至於旅居海外的居民,「呢批人士已經攞咗十年啦,乜都攞到好多啦」,認為現時應該調整相關法例。

派現金?派消費卡? 市民:當然是現金

行政長官賀一誠早前指出,明年現金分享派發方式將接受社會意見後作決定。網上各社交平台普遍網民都對派發方式持不同意見,但絕大部分都支持以現金方式派發。有大部分市民接受本報街訪時亦認為現金派發方式會較為實際,使用時較方便。

市民鄧先生支持以現金方式派發,他認為現金派發使用時更自由,假如是消費卡則會有所限制。市民蘇小姐亦建議政府是以現金方式派發,她指現金用途上比消費卡更加廣泛,一些醫療中心、小朋友托兒所等等地方,現金都能用得上,而且現金能儲蓄或到其他地方使用。

市民王先生則表示,對於自己來說那一種派發方式都無所謂,但消費卡在使用時限制比較多,如加油站入油已經用不上,認為現金在使用上會更加方便。亦有市民表示,現金派發在使用上沒有太大限制,但消費上在使用日期及時間均受到限制,而且消費卡使用上普遍人都集中在超市消費,只會令到部分人得益最大,認為現金才會達到較自由的消費方式。

行政長官賀一誠早前表示,明年現金分享計劃將繼續實施,但派發方式將聽取社會意見。 (張庚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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