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為何未能推廣電動車

議員質詢指法規未能跟上
18/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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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詢指法規未能跟上

澳門特區政府一直推廣環保電動車,但效果不理想,立法會議員陳虹引述業界稱,主要原因是法例法規未能跟上,因此,提出書面質詢,指政府去年初成立了跨部門「車輛環保措施工作小組」,研究制訂短中長期車輛環保措施及政策,現時成果如何,有何新措施推廣環保電動車在本澳使用?

陳虹指出,要推行電動車,首先應制訂一套完善法律法規,訂定電動車的標準、電池規格等,當局對此有何設想及規劃推廣環保電動車,特區政府應該帶頭做起,先在各部門使用環保車。

她稱,至今年6月,本澳註冊機動車達248,680輛,機動車輛尾氣污染是本澳主要空氣污染源之一。專家表示,本澳地方小,行駛路程有限,電動交通工具能適應本澳交通狀況,其擁有「零排放」,行車寧靜,操作簡易等優點。但根據交通事務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全澳電動車共有140多輛,包括80多輛電單車,50多輛私家車 。現時本澳在九個公共停車場設有電動車充電站,但使用率一直不高。

能源辦表示,未來四年將在不同公共停車場設置200個充電站,爭取今年可以在十個公共停車場完成50個充電站 ,但仍有市民表示相關配套設施仍然不足,陳虹引述業界聲音,就算新增充電位,都無助推廣和普及電動車,主要原因是法例法規未能跟上。

陳虹指出,要推行電動車,首先應制訂一套完善法律法規,訂定電動車的標準、電池規格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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