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議員麥瑞權口頭質詢滲漏水問題,以及當中維修「入屋難」的法律問題。
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表示,特區政府於2009年成立了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據統計資料,中心自成立至2020年底,合共跟進了20,199宗個案,當中成功處理的有17,400宗,經協調後仍無法解決的有2,799宗,約佔總數14%。
他表示,在這14%的個案中,大部分的情況是單位業主不配合,不讓檢測人員入屋檢測,從而無法確定滲漏源頭,或者根本無法聯絡業主進行處理。
他指目前正就相關的立法方案進行研究,初步構思是如經專業檢測後,因相鄰單位業主不配合或不同意,從而無法確定滲漏水源頭,甚至有合理理由懷疑滲漏水是由相鄰單位引致,受影響業主可提起相應的司法或仲裁程序,要求相鄰單位業主配合檢測及進行維修。由於有關機制屬全新法律制度,政府目前持開放及審慎態度作進一步研究。(編輯:梁雄業)
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表示,特區政府於2009年成立了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成立至2020年底,合共跟進了20,199宗個案,當中成功處理的有17,400宗。(古金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