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495萬元委託港部門作研究

澳門生活垃圾收費踏出第一步
06/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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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膠袋徵費」及「建築廢料收費」完成公開諮詢後,特區政府昨日正式開展第三項源頭減廢的經濟政策、即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前期研究工作。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研究本澳生活垃圾收費制度,評估適合本澳的生活垃圾徵費模式及建議可行方案,有關研究預計在今年第四季開展,為期12個月,判給費495萬元。有學者及環保界人士提醒,當局要先完善配套設施,否則即使有生活垃圾徵費方案亦難以執行。

本澳每日產生大量生活垃圾,環境保護局昨日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開展「澳門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希望本澳推動垃圾回收和分類的工作。(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局昨日發出新聞稿稱,為貫徹特區政府對固體廢棄物管理方面的政策,落實「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工作,《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提出逐步引入「污染者自付」或「生產者責任制」等不同經濟手段及政策,從而推動垃圾回收和分類的工作。為此,環境保護局已委託鄰近地方具經驗的調研機構開展「澳門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根據澳門現時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及情況,評估適合本澳實際情況的生活垃圾徵費模式及建議可行方案。有關研究預計在今年第四季開展,為期12個月,在完成研究後將適時對外公布。

環境保護局指出,除計劃開展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外,局方早前已進行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的公開諮詢,未來將考慮進一步透過經濟手段來推動有關廢棄物分類和減廢行為。

林宇滔:本澳環保政策落後

對於政府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研究本澳生活垃圾收費制度,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下圖)表示,特區政府現時才開始研究已經太遲,因為建築廢料收費、膠袋收費等尚未落實,加上分類垃圾等配套設施又未完善,單純推行生活垃圾制度根本不能達到減少廢物的目的。他又批評,本澳對固體廢物的策略遠遠落後於鄰近地區,「其實都唔可以話係策略,只係被動式應對」。

林宇滔指出,全球各地對生活垃圾收費的目的都不是為了收錢,而是期望達到市民自覺把垃圾分類,從而減少廢物的產生,如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費的做法基本上是以垃圾量多寡來計算,市民亦可將可回收的廢物分選出來,免費交給清潔隊回收,以減少需繳費的垃圾量,但反觀本澳,市民即使分類亦沒有地方收集,即使實行垃圾收費,亦只是徵收費用,對減少廢物毫無幫助。他希望有關研究可探討相關配套措施的問題,並建議政府應先推廚餘和電子廢料回收,將本澳每年產生的7,000多噸電子廢料重新利用。

每天運往焚化中心處理的固體廢棄物數量驚人,垃圾焚燒後產生的飛灰堆至小山般高。(資料圖片)

何偉添:收費無助垃圾分類

澳門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下圖)認為,與其花費近500萬元公帑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作研究,不如仿效建築廢料徵費公眾諮詢的做法,舉辦多場諮詢會。他又指,向居民就垃圾分類而徵收費用屬本末倒置的做法,認為不可能既要收費,又要居民自行為垃圾分類。

何偉添批評澳門環保局只在表面做功夫,以回收電子廢棄物為例,位於氹仔的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確有數個供市民分類投放垃圾,不過處理方法則是一同焚化,讓如電芯、光碟等電子廢棄物在燒毀中釋放出有毒的致癌物質「二噁英」,不過是假分類。他又指,環境諮詢委員會已長達八個月未有開會,質疑政府對環保的重視程度。

澳門垃圾堆填區接近飽和,當中混雜不少生活垃圾,部分材料可回收利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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