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例患者瞞報旅史僅被勸喻

梁亦好:不排除研究修改法規
2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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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亦好:不排除研究修改法規

【 本報記者梁佩茵 】對於確診感染印度變異病毒Delta的第53例確診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瞞報旅遊史,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指,根據現行法規,任何人瞞報或虛報旅遊史而造成傳染病傳播或引起其他損失,需要依法負上刑事責任。但該患者暫時未有造成實質性危害,當局會依法辦事,現時以勸喻為主。她又藉今次機會勸喻市民如實申報旅遊的活動史。

有傳媒關注未造成危害便只作出勸喻是否阻嚇力不足?梁亦好回應,不排除要研究有關法規是否需要修改。 惟她解釋,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如果入境人士為逃避法律規定措施而在入境時虛報資料,便會受到刑罰。而第53例患者在入境時沒有虛報過去28天的旅遊史,只是在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時未有如實地申報入境本澳前的活動史, 因此不適合有關規範。

對於第53例患者是由台灣入澳,並且曾到過印度但卻隱瞞旅居史,當局是否與台灣有足夠的溝通,羅奕龍回應稱,本澳會將每一個個案均透明公布其詳細情況,這已是一個溝通方式,例如患者由哪入境及其行程等。

有傳媒關注未造成危害便只作出勸喻是否阻嚇力不足?梁亦好回應,不排除要研究有關法規是否需要修改。(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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