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拾遺不報案件,期間並揭發嫌犯2019非法入境本澳,並租住一個新口岸的單位用作非法旅館,以分租床位方式牟利至今;並在單位內查獲另一名逾期逗留人士。
案中事主為一名內地女性,姓李,30多歲;相關人士姓段,男性,38歲。嫌犯姓陳,內地人,男性,40多歲。
案情指,於本月20日晚上9時許,在新口岸某店鋪李姓事主向警方求助報失物件,她聲稱於同日傍晚7時許在便利店遺下一個手袋,損件總值約港幣26,000元。警方經翻查天眼後鎖定嫌犯身分(陳某),並發現他是住在新口岸某大廈單位內,隨後警方上門搜索,期間截獲陳某,他承認是非法入境者,且亦承認因一時貪念而犯案;警方並將其帶返警局作進一步調查。
治安警調查拾遺不報案件期間,偵破非法入境及非法旅館案件。 (陳宇東攝)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陳某曾於2018年已被當局列為禁止入境本澳四年人士,且警方同時在上述單位內又發現另一逾期逗留人士(段某)。陳某承認於2019年透過一名男子以港幣兩萬元經灣仔某海邊偷渡來澳,抵澳後經一名內地男子介紹又以港幣一萬元月租租住上述單位,其後再以分租方式每日租200元一個床位,租予段某及另一內地女子。警方又補充,有關單位及後經旅遊局定性為非法旅館,單位內有三房一廳,數年來陳某聲稱以分租單位維生。
警方表示,嫌犯陳某被控以「拾遺不報」罪、「非法入境」和收留罪;而段某則被控以「逾期逗留」罪,二人已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