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立法會選管會決定

終院駁回三個候選名單上訴
31/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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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駁回三個候選名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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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駁回三個候選名單上訴

「學社前進」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蘇嘉豪(左)和陳樂琪。(鍾佩欣攝)

「民主昌澳門」 候選名單的首位參選人鄭明軒。(鍾佩欣攝)

「新澳門進步協會」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陳偉智(右二)和李國強(左二)。(鍾佩欣攝)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三個候選名單(「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和「民主昌澳門」)的受託人早前就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合議庭今(31)日下午作出裁決,三份名單受託人提起的選舉司法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選管會作出的拒絕接納該三份候選名單的決定。

有相關候選名單的參選人領取判決書後向傳媒表示,上訴遭到終審法院駁回,每份名單的第一、第二參選人均沒有被選資格,由於三個名單均只有五名參選人,有兩人被取消資格後不符合《立法會選舉法》每份名單候選人不得少於四名的規定,意味著三個名單均無法參與立法會選舉。

終審法院認定 「學社前進」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蘇嘉豪和陳樂琪,「新澳門進步協會」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陳偉智和李國強,「民主昌澳門」 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鄭明軒和吳國昌至少都參與了支持「六四」及 / 或《零八憲章》及 / 或「茉莉花」活動,事實上證明他們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 6 條 (八) 項第二部分的規定,沒有被選資格,故已無需對選管會提供的有關這些參選人的其他資料以及有關三份候選名單的其他參選人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審查。

參選人:尊重終院裁決

今日下午四時半起,各組別代表人員陸續抵達終審法院,門外亦有數名警員駐守。上述三組別受訪時均感謝一直以來支持他們的居民。率先步出法院的「新澳門進步協會」代表陳偉智接受訪問時表示,因每組只有五名參選人,首兩名被「DQ」後,人數不符合不少於四名候選人的規定,無法參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陳偉智對此判決感到失望,但作為受託人亦尊重終院的裁決。陳偉智續指,現階段被「DQ」的理由,初步上看是主要以選管會所提出的理據,包括出席六四集會等。他又宣布「新澳門進步協會」參與第七屆立法會參選工作正式結束。

「學社前進」代表蘇嘉豪指出,不認同終審法院的裁決,堅持該組兩名參選人一直依法擁護澳門基本法以及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具有被選資格。蘇嘉豪又認為三組首兩位候選人被「DQ」是政治決定。「民主昌澳門」代表鄭明軒則表示,雖然日後未能以「議員」身份發聲,但仍會以其他途徑發表意見。(編輯:陳駿騏 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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