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購樓花 入住經屋八年後被要求收樓

團體質涉行政失當:迫人瞓街
19/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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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質疑事件當中存在行政失當,期望局方可徹底調查。(鍾佩欣攝)

家團成員之一的居民曾先生批評指出,「樓花」並不屬於物業,認為房屋局的做法極之不合理。(鍾佩欣攝)

小業主曾去信行政長官賀一誠及房屋局,期望當局正視有關問題,但一直以來只有信件往來。(鍾佩欣攝)

青蔥大廈一眾業主今(19)日在葛萬金陪同下前往房屋局表達訴求,期間拉起抗議橫額。(鍾佩欣攝)

近日有涉及石排灣、青蔥大廈、湖畔大廈等經屋業主指出,數月前有部分家團收到房屋局「解除買賣合約」書面通知,並要求家團在一個月內聘請律師進行申訴,否則收回房屋資產,當中原因主要以家團成員於早年購入樓花。長期關注事件的澳門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質疑事件當中存在行政失當,期望局方可徹底調查。

青蔥大廈一眾業主今(19)日在葛萬金陪同下前往房屋局表達訴求,期間拉起抗議橫額,期望房屋局可派出代表與一眾經屋業主商討有關事宜,尋求解決辦法。

按照部分業主引述指出,青蔥大廈業主早於2005年申請經屋,八年後成功獲審批,並陸續上樓及獲發入伙紙,但一直未獲房屋局所發的屋契。直至今年初,有部分業主突然收到房屋局來函通知要求對該樓花作解釋,數月前更收到當局「解除買賣合約」書面通知,要求他們聘請律師進行上訴異議。

家團成員之一的居民曾先生在2011年修改《經濟房屋法》前購入海一居樓花,並在2013年起獲發入伙紙。數月前則收到房屋局「解除買賣合約」書面通知。曾先生批評指出,「樓花」並不屬於物業,僅屬於股票類型,認為房屋局的做法極之不合理。

曾先生又指出有另兩種情況的業主同樣收到房屋局「解除買賣合約」書面通知,包括入住後有家團成員的伴侶曾購買樓花,與上述情況相若;另有經屋單位是由父母申請購入,10年過去已陸續逝世,房屋局則要求收回單位。

另問及收回單位情況,曾先生則表示房屋局沒有更詳盡回覆,更不用說是補償機制。他批評房屋局是「趕居民落樓瞓街」。

陪同業主表達訴求的葛萬金則表示上述小業主曾去信行政長官賀一誠及房屋局,期望當局正視有關問題,但一直以來只有信件往來。他指出,早於2013年房屋局已批出相關單位予居民,即代表購入經屋是合乎資格,惟八年後當局追溯居民是否曾購買樓花,葛萬金稱,若當時申請已不符合資格但局方仍批出,則屬行政失當,期望局方可徹底調查,予居民一個交代。 (編輯: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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