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外賣滷肉雞脾飯後不適

五人集體胃腸炎 市署跟進
3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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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集體胃腸炎 市署跟進

市政署昨(29)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當中涉及五人不適。市政署已派員到涉事商戶進行調查,期間抽取食品樣本化驗,並要求場所改善衛生問題,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

集體胃腸炎事件共涉及六名共餐人士,於本(27)日下午通過外送平台在澳門福安街「露芝小食」以外賣方式消費,並進食了由上述商戶供應的滷肉慢煮雞脾飯等熟食。涉事五名患者於翌日凌晨起,陸續出現腹痛及腹瀉等胃腸炎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已派員前往懷疑涉事場所進行食品衛生調查,抽取食品樣本進行檢驗。現場衛生情況一般,備用即食食品並未遵從「熱食熱存」的存放原則,導致食品因貯存不當構成食安風險。市政署督促場所立即進行衛生整頓,同時要求場所負責人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人員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意識,確保食品安全。

市政署將持續調查及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將作出檢控;若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5萬至60萬澳門元的罰款,情節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可被判處最高監禁5年或最高600日罰金。

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必須遵守食品衛生及安全要求,食品應徹底煮熟或翻熱,尤其即食食品應嚴遵「熱食熱存,凍食凍存」的存放原則;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並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外賣配送餐點時亦應妥善保護食品,注意配送溫度與時間,配送員亦應嚴格遵從市政署編製的《網絡訂餐配送服務的衛生指引》實務操作,保障配送食品的食用安全。

市政署亦特別提醒消費者使用外賣配送服務時,應仔細檢查食品的外包裝及食品的貯存溫度,並留意是否採用合適的配送方式,例如:熱食須存於保溫箱;生冷即食食品則須存放於冷藏設備中;接收外賣食品後,應妥善處理及儘快進食;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品質存疑應停止食用。(編輯:胡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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