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別的士服務今簽約為期八年

新電的明年四月起提供服務
22/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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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簽署為期八年的特別的士客運業務公證合同,服務將由明年4月1日起提供合同訂定的特別的士服務。

簽署儀式今日(22日)假財政局舉行,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特區政府與該公司代表簽署。按照合同,「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須於2017年4月1日起提供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為期八年。

交通局表示,該公司同時須提供不少於五部無障礙的士及十部大型的士,以回應社會對特別的士服務及無障礙的士服務的需求,並提供電話、手機應用程式及網頁形式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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