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鬼樓車行噴漆滋擾居民

林宇滔:修車場所應有發牌制度
02/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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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日爛鬼樓有住戶投訴附近車行噴漆氣味滋擾生活。跟進有關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林宇滔表示,今次車行的事件是關乎於噴油程序及揮發性物料(天拿水)的問題,亦收到數十人的簽名投訴。而事件情況嚴重是因為有關車行距離民居太近,氣味已經嚴重影響市民生活,附近居民甚至每天都向消防投訴有關事件。林宇滔表示,事件的根源性是現行法例中,沒有關於修車店的發牌制度,且沒有針對修車店的鍛造及噴漆等的專門法例跟進。

林宇滔表示,在2017年《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公開諮詢中,就曾向政府提議將修理機動車輛場所的噴漆工序、設備等等及涉鍛造或捍接工序等等,請求政府就相關工作制訂排放標準的法例,但之後政府卻沒有下文。林宇滔表示,其實世界各地都有相應法律,例如香港就有規定噴漆等等工序要在工業場所進行,且相應設施及噴漆物料亦有規管,但本澳針對修車場所噴漆卻沒有一定的法例跟進,所以會出現今次事件。林宇滔坦言,事實除了爛鬼樓的車行外,澳門還有很多修車場所都會出現有關問題,例如北區方面,有很多修車行都鄰近居民,如果普通修理對居民沒有太大影響,但出現噴漆或鍛造,則可能會產生氣味及噪音,政府有必要作出監管。

近居民曾就氣味問題,多次報消防處理。

而現行法例上,針對修車場所的法例只有「第47/98/M號法令」,且並沒有相關發牌制度。林宇滔認為,修車場所是需要有一個發牌制度,且可分為幾類,普通修車、涉及鍛造及涉及噴漆等等,政府應該儘快跟進事件。他亦提到,就修車場所的安置等問題,政府現時應要進行整體規管,是否要分區處理或集中安置,這亦有值得討論的空間,至少現時應該開展有關討論。

就今次政府的處理方式,林宇滔表示同意今次跨部門處理,至少比過去積極,但明確立法才是根本問題。 (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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