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服務「一家獨大」 市民難有公平選擇

李靜儀促調低費用促行業公平競爭
1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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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表示,合同訂明澳門電訊只是代管角色,但多年來在管理上有很大的主導權。(資料圖片)

澳門電信固網牌照及《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均於今年底到期,但《電信法》卻依然未知何時出台。政府曾提出將5G、《電信法》及「特許合同續約」問題一併處理,惟有關時間表遲遲未有,加上澳門電訊一直「獨大」,令社會上有不少聲音質疑本澳電訊費用高昂及一家獨大等問題,有關問題亦曾受到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今(11)日立法會會體大會上,議員李靜儀就有關電訊事務等問題,再次作出書面質詢。

李靜儀表示,在年中時政府曾表示,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公佈 5G 發牌方案,但直至本月初,政府仍沒有 5G 發牌時間表,亦未決定發牌模式。而在新《電信法》未知何時出台的情況下,政府已為兩間固網營運商續牌多兩年;另外,亦會選擇簽署臨時短期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而 5G 通訊技術應用對推動智慧交通、智慧旅遊、智慧醫療等十分重要,但政府在處理電信業的相關問題上,依然無法擺脫公共合同處理拖拉、到期迫住要短期續約的陋習,甚至連不合理條款也無法修改,過程中亦是神神秘秘,不向公眾作詳細交代。

李靜儀倡,下調電信服務的費用,讓其他營運商能較公平地使用特許。(張庚睿攝)

李靜儀直言,促請政府落實電信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減少5G 網絡建設的掣肘,真正促進公平競爭,推動電信服務減價提質。又坦言,電信特許資產屬政府所有,合同訂明澳門電訊只是代管角色,但多年來,由於合同缺乏細則的執行條款,公司在管理上有很大的主導權,而其他營運商使用特許資產時,要付出相當高昂的費用,有關費用最終亦轉嫁消費者身上,市民難有真正的服務選擇。《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2016 年到期時,政府表示受合同條文限制,故幾乎原封不動續期,有關不公平使用的問題就維持至今,社會一直要求政府積極作為,合同到期時能重訂機制和價格標準等,做好特許資產管理,但政府似乎又再次低調地短期續約,連合同內容會否優化都未正式交代過,實在令社會失望。

她強調,即使續約亦必須優化合同條文規定,推動下調電信服務的費用,讓其他營運商能較公平地使用特許資產,而非原封不動照搬合同。距離上述合同到期僅餘個多月,政府都必須主動向社會說明有關安排,而非先斬後奏簽完先講。電信固網、特許資產合同又要短期續約事件再次凸顯公共服務合同處理機制的不完善,有關做法不但難以確保公眾利益,亦備受社會質疑,影響政府的管治權威。本人再次促請政府切實完善公共服務合同判給、續期、諮詢、審批等機制,避免「臨到期趕工、被迫原文短期續約」的事件不斷發生,亦應以更透明和公開的態度充分聽取、吸納和回應社會的意見,減少不合理的規定。 (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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