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公報》以電子方式出版

張司:已調配人資協助系統維護
1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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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已調配人資協助系統維護

張永春表示會採用人力資源調配,包括公職局人手臨時支配到印務局協助系統維護。

《修改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布與格式〉》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鑒於社會大眾已普遍接受電子版《公報》,因此特區政府建議將出版《公報》的法定方式由印刷方式改為電子方式出版,以節省公共資源及推動環保。建議法案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作引介時指出,隨著互聯網應用日趨普及,巿民多透過互聯網瀏覽《公報》內容,2020年電子版《公報》瀏覽量達五百萬人次,而傳統紙本《公報》的訂購量則大幅減少,由回歸初期每期超過600份,下降至去年只有約80份。目前不少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和葡萄牙等已停止出版紙本的政府公報,改以電子版取代。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規定《公報》以電子方式出版。另外,對於發生因網絡故障無法出版電子版《公報》的情況,法案規定可以印刷的方式出版,並在資訊系統恢復運作後上載至印務局網站;由於《公報》將以電子方式出版,故廢止上述法律有關強制公共實體及特許企業訂購及傳閱《公報》的規定。

會上,多位議員對於法案表示支持。議員李良汪認為對於電子化方式是一個不錯的方向,但日後採取電子化過程方面,資訊科技、保安等人力資源是否可配合;議員林宇滔則表示,局方是否有方式確保網上資訊不會被篡改,他又建議日後政府部門電子文件轉為可搜尋格式。

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政府公布電子化系統已存在一段時間,且運行暢順,至於人手資源方面,印務局人手較為短缺,其中僅有10名人員負責資訊科技的工作,而日後需在保安、系統穩定性等方面加強。張永春坦言,印務局人手上未能完全應付得到,但會採用人力資源調配,包括公職局人手臨時支配到印務局協助系統維護。

張永春又透露將會重置印務局與各個公共部門之間刊登政府《公報》資料交流系統,包括續期、任命、合同等盡量標準化,相信可以提升效率,同時避免出錯。(編輯:鍾佩欣)

《修改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布與格式〉》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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