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月15日實施

握百萬個資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05/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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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百萬個資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下稱「網信辦」)等13部門近日聯合修訂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除新增證監會為審查機製成員,還明定握有超過百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絡平台營運者赴國外上市前,要申報網絡安全審查;數據是否會遭外國政府控制是審查重點之一。

內地網約車巨頭「滴滴出行」去年赴美股上市後,引發中央政府一連串的監管調查,並觸發各界擔心中企赴海外上市可能危及數據安全的疑慮。「網信辦」網站4日上午公告,《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第七條明定,掌握超過100萬個用戶個人資料的網絡平台營運商赴國外上市,要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審查。經審查而判定不影響國安者,才可繼續赴國外上市的程序。

除了赴國外上市,規定還明定營運交通、通訊和金融等「關鍵信息(資訊)基礎設施」業者,在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判斷可能影響國安時,也要申報安全審查。辦法指出,申報審查時須提交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的分析報告,以及擬採購的文件,或擬提交IPO(首次公開上市)的申請文件。

國安風險列重點評估因素

辦法亦列出數項重點評估的國安風險因素,包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干擾或破壞;產品服務可能因政治、外交和貿易等因素斷供;上市可能導致核心數據或大量個資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和惡意利用等。此外,本次修法也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新增入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修訂後的辦法將在今年2月15日起實施。

內地發布新規,要求握有超過百萬用戶個資的網絡平台赴國外上市前,要申報網絡安全審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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