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法》草案送審賭業迎巨變

賭牌最多批六個最長批十年
17/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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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牌最多批六個最長批十年

博彩業是澳門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而決定博彩業未來發展格局的博彩經營法律修訂工作近日取得重大進展,特區行政會上周五(14日)公布,已完成對《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以下簡稱《博彩法》)的討論,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作出系列新規定,包括明確「賭牌」最多為六個,並明文禁止發「副牌」,牌照限期由以往的20年縮短至十年,例外情況下最多延期三年。當局強調,會以重新公開競投方式發牌。【見習記者鄧穎莊報道】

行政會公布《博彩法》草案提出多項新規定,包括明確「賭牌」最多六個,牌照限期不多於十年,例外情況下最多延期三年。(資料圖片)

法案開宗明義指出,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必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以及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

賭牌最多六個禁發副牌

在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數量方面(即俗稱「賭牌」),法案訂明最多為六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即俗稱「副牌」)。

澳門博彩業目前是「六分天下」,賭牌正牌分別由澳博控股、永利澳門以及銀河娛樂持有,上述三家正牌牌主各自轉批給美高梅中國、新濠國際及金沙中國三個副牌。到今年6月,目前「三主三副」的賭牌即將到期。由於法案對賭牌數目的批給有明確調整,意味著澳門博彩業格局將再次發生變化。

賭牌期限十年較以往減半

在賭牌的批給期限上,法案規定批給期限不得多於十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三年。

修改前的《博彩法》規定,賭牌的批給期限最長為20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總數不超過五年。此次修訂後的《博彩法》將賭牌的批給時間直接「減半」,延長時間也有所下調。

制定審批規範強化監管

法案還制定娛樂場、博彩機及賭枱的審批規範,以規範幸運博彩的經營規模。同時,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藉此強化政府的監管。按本次草案,當局最終放棄派駐代表進入博企的董事局,以通報重大決定來代替。

財力門檻提高至50億元

對於承批公司,修改前的《博彩法》僅表示「承批公司必須在批給期間保持其適當財力」,此外要求由擁有參與競投公司或承批公司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承諾或保證對公司擬開展的投資及擬承擔的業務提供融資,並為此對本身擁有的財產及權力提供適當擔保。

修訂後的《博彩法》明確: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50億元澳門幣,以確保幸運博彩的承批人具備足夠的財力;提升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出任的常務董事佔股比例至15%,並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不多於30%,承批公司或其股權公司上市需獲政府許可,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此外,法案還訂定承批公司在經營幸運博彩時須履行的各項義務,並設立相應的處罰制度。訂定承批公司須承擔的社會責任。

衞星賭場三年內淡出博彩業

《博彩法》對目前設於非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娛樂場(俗稱衛星賭場)訂定過渡規定,使再取得博彩牌照的現有承批公司可在三年期間內處理該等娛樂場的事宜,以符合法案有關娛樂場必須設於屬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的規定,即現時博企將部分賭枱分給其他人經營衞星賭場的做法將不再合法。衞星賭場或將會在法案生效之後的三年內逐漸淡出澳門博彩業。

法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為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式的有序開展,法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但有關調升公司資本額及常務董事佔股比例等條文,則不適用於現有承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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