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海關開展聯合行動

查獲總值11萬元走私食材
20/01/2022
14432
收藏
分享
查獲總值11萬元走私食材
查獲總值11萬元走私食材

年近歲晚,食肆生意開始上升,有食肆涉嫌收購「水客」從內地偷運來澳食材奉客,海關聯同巿政署日前查獲三宗透過「水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將食材從內地帶入澳門個案,在兩間食肆緝獲36.5公斤蔬菜及在一個貨物倉庫緝獲228箱堅果類食品,總值約11萬澳門元。

海關與市政署人員進行聯合行動,打擊澳訊不法食材。(市政署提供圖片)

澳門海關昨(19)日通報,「冬防行動2022」持續開展,海關聯同巿政署打擊不法入口食材,為堵截不法食材流入本澳,保障食品安全,澳門海關與巿政署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處兩間食肆及一個貨物倉庫,涉嫌銷售或不法入口食材,共檢獲蔬菜36.5公斤、堅果類食品228箱,貨物總值約11萬澳門元。

水客「螞蟻搬家」式走私來澳

海關聯同巿政署分別於本月12、13及17日進行打擊不法入口食材聯合行動,期間海關人員於關閘口岸附近一帶進行監察,對多名疑似攜帶未經檢疫食材人士及多間可疑店舖進行追蹤調查,最終查獲合共三宗透過「水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將食材從內地帶入澳門個案。行動中,分別於兩間食肆緝獲36.5公斤蔬菜,並於北區一個貨物倉庫內緝獲228箱堅果類食品。

行動中緝獲的不法進口食材,總值約11萬元。(市政署提供圖片)

海關起訴六人市署起訴兩人

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對一名貨物倉庫負責人及五名水客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50,000澳門元罰款。巿政署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兩名食肆店舖負責人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50,000至60萬澳門元的罰款。市政署亦已抽取樣本進行化驗,若有關食品不符合法例規定,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再續後起訴有關場所及人士。另外,涉案貨物倉庫負責人由於未能出示營業許可,轉交財政局處理。

海關稱,將持續針對各類不法進口食材進行打擊行動,並於冬防行動期間與巿政署加大力度巡查本澳食肆、外賣店及販賣食材地點,打擊不法進口食材,阻截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海關及巿政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不法進口食材收集點時,請致電海關熱線28965001、市政署食安專線28338181作出舉報。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