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得真愛欲結婚先要解除舊婚約

無業漢警局自首曾收酬假結婚
01/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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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警局自首曾收酬假結婚

一名無業男子14年前協議以20,000港元報酬與一內地女子結婚,先收取10,000港元「上期」,婚後兩人一直未有共同生活,中年漢最近終覓得「真愛」,打算與女友結婚,但要給女友名份,必須結束前段婚姻,唯有放棄10,000港元「尾數」,到治安警察局自首,自揭14年前假結婚。治安警察局接報調查後,拘捕自首男子,其「妻」日前由珠海回澳,在關閘口岸被警方拘捕,兩人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同被治安警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接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張婦與何男假結婚後,由2010年至2019年期間

治安警察局通報案情稱,自首被捕本澳男子姓何,55歲,無業;被捕內地女子姓張,50歲,持「探親證」往來本澳,無業。治安警表示,本月25日,何男前往治安警察局自首,聲稱早於2008年透過一名中介人安排一段假結婚,對方當時稱只要與一名內地女子張某假結婚,何男便可獲得20,000港元作報酬。何男又供稱,案發至今只收到10,000港元,其「妻 」張婦承諾,在取得澳門居民身分證後才給付餘款,而該名中介人當時則收取了張婦15,000港元報酬。

婚後張婦並未入境本澳及在澳居留,至2019年後方持「探親證」出入澳門,因此未獲得居留許可。對於被問到為何事隔十多年後突然「良心發現」向警方自首?何男供稱由於早前認識了一名女友,因準備與對方發展及結婚,於是到警局自首。

警方即場拘捕何男後,再在於稍後時間趁其「妻」張婦經關閘入境時將其拘捕,惟她拒絕合作,未肯向警方透露當年假結婚案情。案件現時已移送法辦,警方將進一步追查當年安排假結婚的中介人下落。

一無業男子覓得真愛欲結婚,先要解除舊婚約,到警局自首曾收酬假結婚,被治安警拘捕。(治安警察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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