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華涉受賄及徇私枉法

最高檢依法作出逮捕決定
22/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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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依法作出逮捕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昨(21)日公布,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對傅政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67歲的傅政華出身公安系統,任北京市公安局長期間,曾因掃清「天上人間」等知名夜店而名噪一時。他後來擔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在政法界影響力頗大。2018年,傅政華調任司法部部長,2020年轉往全國政協,退居二綫,去年10月落馬。

中紀委較早前公布傅政華罪狀,除了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還參拉幫結派,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並批評傅政華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政治野心極度膨脹,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決定開除他的黨籍和公職。

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對傅政華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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