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前主管涉貪案四時宣判
17/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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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前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被控受賄、濫權、清洗黑錢等罪名,案件今日下午四時在初級法院宣判。案中共有六名被告,第一被告盧毅華早前在庭上否認全部控罪。

交通事務局前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和前技術輔導員潘毅等人涉嫌受賄1,600萬元,懷疑利用職權之便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的管理服務合同判給,由2012至2015年期間,先後協助三家管理公司非法取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佔全澳同期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約七成,案件去年被廉署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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