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更新入境防疫措施

曾到珠海、深合區等地須醫觀
21/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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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珠海、深合區等地須醫觀
曾到珠海、深合區等地須醫觀
曾到珠海、深合區等地須醫觀

曾到珠海、深合區等地人士來澳須接受醫觀。(資料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6月2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僑光路153號1單元;

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街道的共和新路1290號(居民樓)、柳營路(北側)1059號—1069號;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的賽罕高畢蘇木、洪格爾蘇木;

廣東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濠江路688號中海名鑽小區11棟。

自2022年6月2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僑光路153號、僑光路155號、僑光路157號;

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路街道;

廣東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濠江路688號中海名鑽小區。

自2022年6月21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的措施:

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京旺家園第二社區;

上海市虹口區的江灣鎮街道池溝路60弄小區、北外灘街道昆明路56號。

自2022年6月21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

上海市黃浦區打浦橋街道,靜安區彭浦鎮。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目前本澳有關中國內地特定區域的防疫措施包括:

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亦須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按第1、2、4、7、12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電:+85328700800以便安排醫學觀察)。(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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