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監局證人出庭作證

指無權監管海外公司電投業務
01/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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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無權監管海外公司電投業務
指無權監管海外公司電投業務

初級法院昨天續審周焯華案。(郭善如攝)

博監局表示,若電投、網投等相關業務均在海外,且並非以本澳中介人公司名義註冊,局方無權監管和查詢有關賬目數據。(資料圖片)

初級法院昨天(10月31日)續審周焯華案。法院傳召博監局合規審計處處長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表示,對太陽城賬目表審查年份為2016至2021年,歷年專項審查項目包括太陽城所有業務的財務報表,如博彩客戶借貨、客戶暫存款紀錄方式、賬房庫存紀錄方式、博彩交易單據內容和條款等,另外亦會到太陽城賬房核對賬目。【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證人指出,太陽城需每月向博監局提交佣金報表,但證人歷年抽查期間並沒有在賬目表中發現任何賭底面和網投、電投的數目,形容「如果我見到,應該會是我很敏感的一件事」。證人續指,在審查過程中,偶爾會發現太陽城所提交的一些交易單據方面不夠「健全」。形容太陽城賬房雖欠缺系統化操作,但當時並無發現太陽城提交的賬目報表與承批公司提交的佣金收入有重大異常。

博監局强調無權自行調取資料

接著,檢方在法庭上出示文件,指在調查期間,發現太陽城賬目程式故意隱藏營運借貨單(Marker數),亦有文件顯示當時賬房部主任要求職員刪減某賬戶內的「戶口備註紀錄」內之事項以及新增備註按。證人回應表示,賬目審查程序分兩部分,首先接收對方提供的審查資料;然後中途會到賭廳賬房抽查資料,並按審查項目,調取相應的資料。證人曾到太陽城的賬房抽查賬戶,核實賬戶數目是否與報表相符。强調當局無權自行調取資料,都是經太陽城職員即場開啟數據查看,若對方故意隱瞞,當局亦難以判斷真偽。

從未批准企業經營電投網投

證人表示,據自己理解,若電投、網投等相關業務均在海外,且並非以本澳中介人公司名義註冊,博監局無權監管和查詢有關賬目數據。證人指,經營電投、網投需獲博監當局批准才能經營,但博監局未曾批准過任何企業經營上述業務。任何承批公司在特別情況下才能申請運營電投、網投。同時,證人憶述當時在核數期間,曾對太陽城賬房職員要求查看其部分客戶的海外賬戶,但被告知兩地系統並不相連。

而庭審結束後,合議庭主席宣布今(1)日下午2時45分繼續審議此案,並將傳召第一嫌犯周焯華的辯方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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