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勒頸 用馬桶刷刷面

躁夫涉常年家暴辱妻被捕
09/03/2023
38527
收藏
分享
躁夫涉常年家暴辱妻被捕
躁夫涉常年家暴辱妻被捕

一名49歲廖姓男子因常年家暴妻子,被控加重之禁錮罪及家暴罪,並送檢察院處理。 (林嘉欣攝)

警方展示涉案證物。 (林嘉欣攝)

昨天(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但傷害女性的家暴行為仍在持續發生。司警昨日公布一宗家暴案件,拘捕一名49歲中區某間醫療中心的廖姓男東主,他涉及多年來至少十次家暴其妻子,而其妻子為醫療中心的員工。廖某被拘捕後,否認有關指控,案件移送檢察院進一步調查。【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司警表示,今年3月6日下午,一名32歲本澳女子到司警局報案,報稱多年來受到丈夫實施家庭暴力。經調查,該女子與丈夫於2014年在本澳結婚,並一同居住,育有一名八歲兒子,兒子在內地生活。

遭家暴女子曾被禁錮六小時

該女子表示,丈夫性格暴躁,控制欲強。2018年丈夫經常因為生活和工作上的瑣事對自己拳打腳踢和拉扯頭髮。而女子因為生活上需要依賴丈夫,故此一直啞忍。其中,在去年1月29日晚上,女子曾被丈夫推進醫療中心一個診室,被其用索帶綁手,以布帶勒頸,禁錮將近六小時至翌日凌晨2時才放出。期間女子向醫療中心的另外兩名女員工求救,但無人理會。

其後女子與丈夫分居,目前正辦理離婚手續。但她仍繼續在中心工作,丈夫還繼續不斷滋擾和糾纏女子,隨後她尋求社工協助。近日,她在社工鼓勵下報案,揭發丈夫惡行,報稱曾被丈夫用馬桶刷刷面等方式侮辱。

兩外僱疑「見死不救」被查

司警接報調查後,成功鎖定廖某身份,並在其中區單位內將他帶走協助調查,有人否認作案,但警方根據搜集的資料得出結論,相信廖某至少十次向其妻子施以言語和肢體上的家庭暴力行為。現被警方控以加重之禁錮罪及家暴罪。此外,在案中提及的兩名醫療中心女外僱,因沒有提供協助,現涉「幫助之不作為罪」被查,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