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不讓憾事再發生
24/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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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憾事再發生

警方公布,本澳一名六旬父親從去年開始,趁著妻子外出上班,在住所內性侵其六歲年幼女,甚至多次虐打,直到女童上學被老師發現腿部瘀傷,才終於揭發這宗嚴重案件。

家庭本應是守護孩童成長的避風港,應是孩子們最熟悉最有安全感的生活環境,但卻被最相信的人暴力對待甚至性脅迫,無疑為受害者的成長與身心靈健康造成極大的傷害,受害者對家庭的信任一夕崩塌,對未來的成長也造成不良影響。年僅六歲女童承受如此遭遇,社會也為之心痛。

根據警方公布數據,去年全年犯罪數量有所減少,但對兒童性侵案及姦淫未成年罪有所增加,全年分別錄得27宗及六宗,較前年增加九宗及兩宗,顯示本澳對保護未成年人遠離犯罪的工作仍需加強,值得社會警惕。

案件中的受害者年僅六歲,心智尚未成熟,遇事往往未能完全理解自身面對的危機,亦未形成及時向信任人求助的意識,導致去年最初受害時未能向母親或師長反應,所幸學校老師盡職觀察,及時發現異狀,才令事件得以揭發。

這宗案例顯示,年紀小的幼童特別需依賴身邊大人時刻關顧及保護,除了家庭以外,不同的社會單位如學校、社區等,都處在保護兒童免受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的前線,起到不可或缺的防範與保護作用。

與此同時,及早令孩童認知到何謂不當行為、如何求援、如何自我保護,也是刻不容緩的工作。當局應加強在學校、私營教育場所內推行性教育宣傳,在宣傳影片及刊物上,宜加強對有關刑罰責任加以警惕及嚴正警示,並鼓勵若不幸遇上非禮或性侵,應立刻向身邊人求助及報警。

同時家中的大人、親戚或長輩,也應該多關心孩童的行為與心理狀況,同住屋簷下,只有親人才是最親近的人,理應最早發現異常,倘獲發現兒童出現反常狀況,則應主動了解關心,提供即時的支援。最後,家長需要負起性教育的責任,建立生活化討論性教育的環境,讓孩子們知道行為的界線,如何保護自己,如何說不。

澳門是個聯繫緊密的小社會,或許我們都對身邊的人多一點關心,社會上類似的遺憾也會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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