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請規定

人均年收入不可超5.4萬元
06/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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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不可超5.4萬元

8月2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關於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財產限額的通知。對申請深圳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的收入進行明確規定,要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限額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萬元(含)以下。

據了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財產限額要求為,三人及以下家庭(含單身居民)財產66萬元(含)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財產87萬元(含)以下。在此之前,深圳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並沒有收入限制要求,符合條件的深戶,登記入庫就可以輪候,這一次增添了申請人年收入的條件。另外,住房部門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財產狀況進行核對和認定,向住房主管部門出具核對報告,報告中會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收入和財產的組成和具體金額。

據悉,這項規定是因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戶籍居民和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一線職工供應,將要求相關部門根據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劃定收入財產限額。

此前,深圳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並沒有收入限制要求。(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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