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周期守護 讓中小企向新而行
09/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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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命周期守護 讓中小企向新而行

中小企業是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一直在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增加就業和推動創新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消費結構轉變、內捲式惡性競爭和區域融合發展提速等難題考驗着中小企的智慧與勇氣。

近期,作為我國首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剛出台的民營經濟促進法創下多個第一次,包括首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首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首次在法律中明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等等,標誌着民營經濟將在更堅實的法治保障下發展壯大。

民營經濟促進法共九章七十八條,從公平競爭、投融資環境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規定,多項具體措施如加強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創新創造等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為民營經濟組織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便利等,有助增強廣大民企的發展信心、核心競爭力和創新動力。

更高層面、更大領域的政策扶持和更為高效公平的營商環境,是助力中小企實現華麗轉身向新而行的關鍵。站在新發展起點,澳門不妨參考內地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先進理念和具體措施,制定一套專門守護中小企全生命周期發展的法律法規,以更高站位引領支撐中小企業的自身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及使其權益得到切實保障,讓它們在推動澳門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發揮更大作用。

再者,當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需要有關方面持續釐清相關職能、權責和分工,完善相關執法和監管措施,讓中小企在向新而行的道路上越走越穩。與此同時,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下,澳門應加強中小企的抗風險能力,全力幫扶它們穩定經營,拓展市場。

總而言之,當局可從完善法律法規、推動產業多元和創新、風險防範、加強區域合作、優化融資環境、加強人才培養等方面着手,構建一套涵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支援體系,為中小企營造更高效公平的營商環境,助力澳門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理事長 李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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