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佈《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下稱“計劃”)期限延長一年至2026年底,合資格僱主依法向2026年12 月31日前分娩及符合其他條件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向勞工事務局申請最多相當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近年本澳出生率持續下跌,鼓勵生育已成社會重點關注議題。是次當局亦汲取了過去經驗,提前部署及公佈“計劃”延續安排,能避免出現真空期,有助提升在職育齡婦女及中小企業的信心,體現“政、商、民”協同支持生育的理念。然而,目前“計劃”維持以臨時性質,始終難令育齡婦女及中小企業安心。再者,現時“計劃”的適用規範,不包括聘用的僱員多於一百人的實體,據勞工局方面的數據,僅接獲“計劃”113宗的申請,發放金額約81萬元,反映實際參與企業數量較為有限。
本人認為未來要進一步延長產假,除了應將臨時措施調整為恆常化措施,更要擴大“計劃”適用範圍至聘用多於一百名僱員的實體,為更多企業減負,也能鼓勵到具條件的企業落實優於《勞動關係法》的家庭友善措施。
此外,現時政府已委託第三方研究機構就產假調升開展專項研究,並提到會待完成公開諮詢後在2026年進行相關立法,為延長產假工作提供了更明確的方向,但考慮到當前生育率的嚴峻現狀,本人期望當局能加快有關工作時程,壓縮提升產假的諮詢與研究銜接週期,讓延長有薪產假得以儘快落實,以及同步研究延長有薪男士侍產假天數,推動補貼計劃擴至侍產假,讓父母雙方都能受惠,更好促進居民的生育意願。
近年本澳出生率持續下跌,鼓勵生育已成社會重點關注議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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