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為確保相關法案於2026年1月1日生效,特區政府將立即把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根據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九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該法律於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的實施情況進行第二次檢討,並提出了調升建議。
特區政府經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的意見,並綜合考慮《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二個實施期內本澳的宏觀經濟、勞動市場、僱員薪酬和僱主經營狀況等。在平衡僱主營商環境、僱員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承受能力等一籃子因素後,草擬了本法案,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調升如下:

本法案建議調升幅度為2.9%,估算受惠僱員人數約18,200人,佔總體僱員人數(扣除家務工作僱員)4.4%;當中估計物業管理和清潔服務等行業的僱員為主要受惠群體。(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