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八個部門19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從土地供應、開發建設、金融支持到購房便利化四大方向推出 12 條新措施,旨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減輕企業負擔、改善居民購房條件並促進市場穩定運行。
在土地市場調控方面,《通知》提出強化存量土地「收調供」,鼓勵以依法協商收回、協議置換或使用專項債回收閒置土地,並在優化規劃用途後重新供應,以盤活低效土地資源。同時,對商辦用房庫存去化周期超 18 個月的區域,除重點項目外嚴控新增商服與商住混合用地供應,其他商辦項目如需推動須報請市政府同意。此外,新出讓居住用地中商辦計容建築面積佔比原則上不得超過 10%,以提高純住宅用地供應比重。
在開發建設環節,《通知》推出多項為企業減負的措施。新出讓項目可根據建築高度、建設規模等因素科學設定開竣工期限;已出讓地塊的開發企業可在合同約定時限內申請不超過一年的緩建。為減輕企業壓力,開竣工違約金標準調整為按日萬分之 0.5 計算,竣工違約金亦按逾期竣工建築面積占比核算。
《通知》亦推動存量商服用地轉型,允許未開發商服用地在補繳相應出讓金後調整內部地類功能,並探索將存量合法商辦建築臨時轉作保障性住房、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用途,提高城市空間彈性。
大幅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支持「好房子」「好小區」建設,新政明確,新取得土地項目中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配套設施,如變配電房、水泵房、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屋頂層設備用房等,不再計入容積率。此舉將為優化居住小區規劃、提升品質預留更多空間。同時允許同一工程分期規劃核實、分期驗收並按棟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在確保施工品質前提下縮短交付與辦證周期。此外,支持物業公司依「質價相符」原則調整物業費,鼓勵優質物業服務提升居住品質。
金融與購房支持政策是此次調整的亮點。《通知》大幅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可至 15%;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在佛山購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異地繳存職工可將未結清的商業按揭轉為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繳存職工亦可辦理「商轉公」。金融機構若積極配合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白名單」工作,將獲得更強的政銀合作支持。
在購房便利化方面,新政明確優化契稅繳納住房套數認定,統一以住建部門提供的房產所在區套數查詢為準,簡化購房手續。同時放寬境外人士購房限制,凡在佛山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只需提交自用自住承諾書即可購買商品房,便利度顯著提高。
此次佛山推出的12項措施,涵蓋土地、建設、金融與服務多環節,被視為穩樓市、穩信心的重要政策組合。業界普遍認為,新政將有助於促進市場供需良性互動,推動房地產行業逐步回歸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