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於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有序落實《澳門婦女發展目(2026-2032 年) 》的推進工作,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完成。回顧上一個七年規劃為本澳性別平權和婦女全面發展方面制定了各項願景和政策框架,但當中不少涉及制度完善及研究立法的重要措施,社會關注相關工作是否會在新一輪規劃中以法律形式作實質推進。
在孕、產婦保障方面,政府已提出現行70天產假補貼措施延至今年年底,亦將優先考慮修法增加產假。過去的《規劃》提出推動立法或研究立法的項目,包括研究為需輪班工作的孕、產婦增設特殊保障機制;研究在《勞動關係法》增加讓受僱於私營機構的初生嬰兒母親獲取法定的哺/集乳時間;研究立法規定在公共部門及私營企業設置哺乳設施的可行性。
另一方面,除了加快落實調升法定產假天數以及相關補貼外,未來要推出更多對孕、產婦的健康保障和職場友善措施。有關規劃也提及研究制訂性別平等條例;設立法定專責機構或部門處理有關性騷擾的投訴個案;設立法定專責機制,推展促進
性別平等的工作及處理有關性別歧視事件;並在法律規範以外完善職場和校園有關性騷擾或猥褻問題的投訴及保障機制等。社會亦關注在確保性別平等及防治性騷擾的方面的工作情況,包括在處理相關事件時確保受害人獲得有效保護,並避免投訴過程中出現二次傷害等。
此外,過去規劃還包括制定促進單親母親就業的勞動政策,建立相關就業保障機制;劃一兩性的退休年齡及延遲退休的措施等。要落實相關一系列工作需要盡早取得社會共識,期望當局能加快研究,盡早將各項內容安排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議事日程當中作出討論。

意見促請當局未來要推出更多對孕、產婦的健康保障和職場友善措施。 (資料圖片)

立法會直選議員李靜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