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獲特大黃金走私案

涉130公斤案值7,800萬元
15/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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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30公斤案值7,800萬元
涉130公斤案值7,800萬元

深圳海關近日公布破獲一宗特大黃金走私出境案件,成功瓦解一個橫跨採購、運輸及境外銷售的完整犯罪鏈條。行動中共拘捕11名疑犯,查獲涉嫌走私黃金及製品約130公斤,案值約7800萬元人民幣,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深圳海關破獲一宗特大黃金走私出境案,查獲涉嫌走私黃金及製品約130公斤。 (網絡圖片)

深圳海關緝私局查獲的涉嫌走私黃金及其製品。(網絡圖片)

案件源於2025年3月。深圳寶安機場海關在檢查一班出境航班行李時,發現3名旅客未有申報,在隨身及托運行李中夾藏近400件黃金飾品,包括手鐲、戒指等,總重量達2.8公斤,明顯超出合理自用範圍。三人面對查問時供詞前後矛盾,引起海關懷疑,隨即將線索轉交緝私部門跟進。

緝私人員介入後,從黃金種類、數量及刻意分散藏匿等手法分析,認為事件並非個別違規,而是有組織的走私活動,遂成立專案組展開深入調查。經過數月情報經營與追查,執法人員最終於同年8月鎖定一個盤踞廣州的走私團伙,逐步揭開其運作模式。

調查顯示,該集團由黃某、方某等人主導,先在深圳多家珠寶企業採購黃金及相關製品,再透過快遞寄送至廣州一間物流公司,由彭某負責統籌貨運。其後再安排「水客」以行李夾藏方式,經跨境航班將黃金偷運出境,最終在境外由黃某經營的金店銷售牟利,形成一條完整的地下產銷鏈。

境內外價差吸引

執法人員指出,該走私模式之所以存在,與境內外市場差價有關。一方面,內地黃金原料價格相對較低,加上首飾工藝精細、款式新穎,在海外市場具競爭力;另一方面,境外售價較高,轉手利潤可觀,成為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的重要誘因。

值得注意的是,主腦黃某曾有走私前科,對海關監管規則相當熟悉,具備一定反偵查能力。他雖在境外持有某內地品牌金飾授權店,能以較低成本在內地採購與加工黃金,但因不具備合法出口資質,最終選擇透過「自買自賣」及走私方式牟利。

在掌握完整證據後,深圳海關於2025年10月11日展開收網行動,調派65名警力分成8個行動組,在深圳及廣州等地同步拘捕,成功將11名主要嫌疑人一網打盡,案件至此告破。

海關強調,黃金屬於國家重要戰略資源,亦為限制出境物品,非法走私不僅違反相關法規,亦會擾亂市場秩序,甚至對金融安全構成潛在風險。根據現行法律,未經批准攜帶或運輸黃金出境屬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可構成走私貴重金屬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

當局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對航空口岸、物流寄遞及貴金屬交易等重點領域的監管,並深化跨部門合作,嚴打跨境走私活動。同時呼籲業界及公眾遵守法規,避免因貪圖利益而觸犯刑責,共同維護市場秩序與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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