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首個「禁執令」

阻斷美對華煉廠制裁外溢
04/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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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斷美對華煉廠制裁外溢

中國商務部2日發布禁令,明確要求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承認、執行或遵守美國以涉及伊朗石油交易為由,對中國五家煉油企業實施的制裁措施。這是中國首次依據《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下稱《阻斷辦法》)啟動相關機制,被視為針對美國「長臂管轄」的制度性回應。

根據商務部公告,美方將相關企業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DN),並實施資產凍結及交易限制等措施。中方經綜合評估認定,相關制裁屬於不當域外適用,因此依法發布禁令加以阻斷。

此次涉及的五家企業包括恒力石化旗下恒力煉化,以及山東壽光魯清石化、山東金誠石化、河北鑫海化工和山東勝星化工。上述企業自2025年起陸續被美方列入制裁名單,其中恒力煉化於4月24日被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納入SDN清單。

被列入SDN清單通常意味著企業將被排除在美元結算體系之外,其在美資產可能遭凍結,並面臨「二級制裁」風險,即與其存在重大交易或持股關係的企業亦可能受到波及,影響其全球供應鏈與金融活動。

對此,恒力石化回應稱,公司未與伊朗存在任何貿易往來,所有原油供應來源均符合相關規定,並強調公司未在美國設立業務或持有資產,未來將持續採用人民幣結算採購。

阻斷「二級制裁」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次禁令的核心在於阻斷美國對中國企業的「二級制裁」效力,尤其是在缺乏美國連接點的業務中,減少企業因過度合規而承受不必要損失。不過,在實際操作層面,目前阻斷效果主要體現在中國境內及非美元交易範圍內。

《阻斷辦法》由國務院於今年4月7日發布,旨在應對外國法律和措施的不當域外適用,建立包括「禁執令」在內的制度工具,為企業提供法律支撐。分析認為,此前相關規定分散於多項法律中,實務操作缺乏統一框架,而新規則將反外國制裁、出口管制等制度加以整合,提升應對精準度。

商務部發言人強調,中方一貫反對缺乏聯合國授權及國際法依據的單邊制裁,此次禁令屬依法採取的具體措施,不影響中國履行國際義務,也不影響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在華合法權益。

市場普遍關注,此舉是否將引發中美在能源與金融領域的進一步博弈。分析人士指出,隨着中國強化對外經濟安全機制,未來類似「禁執令」的使用或將更為常態化,但其實際效果仍取決於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依賴程度及美元體系的影響力。(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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